在中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馆藏文物的数量为依据进行风险分类。《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将博物馆的风险等级划分为一级风险、二级风险、三级风险3个风险等级。
一级风险,包含一级风险单位和一级风险部位。国家级、省级博物馆,或者有50000件藏品以上的单位,为一级风险单位。一级风险部位的条件有:一级藏品及其专用库房或专用柜;二级藏品300件以上(含300件)或三级藏品500件以上(含500件)的库房;收藏、陈列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以及经济价值贵重的文物(金、银、宝石等)的场所;陈列1000件(含1000件)藏品以上的展厅(室);一级藏品修复室、养护室;武器藏品专用库房或专用柜。
二级风险,包含二级风险单位和二级风险部位。10000件藏品以上、50000件以下的博物馆为二级风险单位。二级风险部位的条件有:二级藏品及专用库房或专用柜;三级藏品300件以上(含300件)的库房;陈列藏品500件以上(含500件)的展厅(室);陈列的现代小型武器;二、三级藏品修复室、养护室。
三级风险,包含三级风险单位和三级风险部位。10000件以下藏品的博物馆为三级风险单位。三级风险部位的条件有:三级藏品300件以下的库房;陈列500件藏品以下的展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