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防总)制定,国家统计局审核同意,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国家防办)具体组织实施。
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分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两部分。洪涝灾害统计报表分实时报、过程报、月报和年报等4类,按行政区划、所属流域两种统计方式上报。洪涝灾害统计报表包含洪涝灾害基本情况统计表、农林牧渔业洪涝灾害统计表、工业交通运输业洪涝灾害统计表、水利设施洪涝灾害统计表、死亡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城市受淹情况统计表、抗洪抢险综合情况统计表、洪涝灾害实时统计表。干旱灾害统计报表分日报、周报、月报和年报等4类,统计报表包含农业旱情动态统计表、农业抗旱情况统计表、农业旱灾及抗旱效益统计表、城市干旱缺水及水源情况统计表、城市干旱缺水及抗旱情况统计表、干旱缺水城市基本情况及用水情况统计表、干旱缺水城市供水水源基本情况统计表。
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根据需要适时进行修订,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备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