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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情评估标准》

/Flood Disaster Assessment/
最后更新 2022-12-23
浏览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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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规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研究机构开展洪涝灾情评估工作的水利行业推荐性标准。

英文名称
Flood Disaster Assessment
所属学科
水利工程

于2012年7月31日发布,2012年10月31日正式实施。由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实施。

标准制定的目的是规范洪涝灾情评估指标与方法,为全国各级行政区及各流域提供统一规范、科学合理的洪涝灾情等级评估标准,为洪涝灾害分级管理和科学减灾提供技术支撑。标准主要对洪涝灾情评估实施主体、评估资料来源、评估指标体系、灾害等级划分、场次洪涝灾害灾情评估、年度洪涝灾害灾情评估、灾情评估报告的撰写等技术内容进行了规定。标准规定发生洪涝灾情时,各级防汛主管部门分级组织洪涝灾情评估工作。主要评估指标包括死亡人口、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倒塌房屋、直接经济损失的绝对数值指标和相应的比例数值指标。标准规定了综合指数法作为灾情等级评估的主要方法,并依据评估得分确定洪涝灾害等级。场次、年度洪涝灾害等级分别为特别重大洪涝灾害(年)、重大洪涝灾害(年)、较大洪涝灾害(年)和一般洪涝灾害(年)等四级。

《洪涝灾情评估标准》规范了洪涝灾情评估工作,促进减灾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防汛应急工作的开展提供决策支持,有助于洪涝灾害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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