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内容主要包括:出版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中国标准书号ISBN码(条码)、中国标准录音制品编码ISRC码(只在录音制品及音乐录像制品上标示)、出版时间、责任编辑、著作权人、主创人员等。音像制品载体的明显位置,如录音磁带的不干胶贴(AB贴)、唱片盘芯、光碟印刷面等处也要标示出版社名称、节目目录等主要信息。
通常正规出版社均有自己特有的标志和专门题写的社名,俗称社标,用以提高在出版界的整体综合形象,扩大出版社的影响力,打造自己的品牌。社标通常由文字和图案组成,简洁大方,形意结合,富有美感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和记忆,易于复制并在不同介质上使用。音像出版社的社标通常印刷在音像制品的封面、封底或封脊等明显位置;录像制品还会在节目片头加载可播放的社标。
出版引进国外、境外(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著作权的音像制品,应注明著作权合同登记号、进口音像制品批准文号及出版物中外文名称等内容。进口音像制品成品应有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的防伪标识及中文内容简介标签。进口音像制品非卖品(含引进版、成品)应在封面及光盘印刷面明显位置标示非卖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