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系统服务指人类从生态系统获得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供给服务(如提供食物和水等产品)、调节服务(如控制洪水、调节气候、净化污染、涵养水源等)、文化服务(如精神、娱乐和文化收益)及支持服务(如维持地球生命生存环境的养分循环、保持水土等)。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通常综合采用多种方法对生态系统的不同服务价值进行评估。例如,用市场价值法评估供给功能,替代市场法评估调节功能,模拟市场法评估文化和支持功能等。采用经济学方法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评估,不仅为了让人们直接了解到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更重要的是将评估结果纳入决策过程,建立生态资产有偿使用和补偿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2010年,中国各种生态系统的总服务价值量为38.1万亿元。就生态系统而言,森林的总服务价值最高,占总价值的46%;其次是水域和草地,分别占总价值的21.16%和19.68%(见表1)。在不同类别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中,调节功能的价值量最高,其中水文调节和气候调节服务的价值量分别为14.96万亿元和6.85万亿元,分别占总价值的39.27%和17.99%;其次是土壤保持、维持生物多样性、气体调节和净化环境,约占总服务价值的32.3%;其他各项生态服务价值较低,仅占总服务价值的10.5%(见表2)。从空间变化来说,生态系统服务单位面积价值最高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华南、西南和东北地区,特别是在福建和云南等植被茂密的地区。在总体趋势上从东南向西北逐渐降低,并与中国主要森林的空间分布相一致。
表1 各类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服务价值(谢高地,2015) | |||||||
生态系统 | 森林 | 草地 | 农田 | 湿地 | 水域 | 荒漠 | 合计 |
面积/平方千米 | 22394 | 29170 | 17805 | 1634 | 2251 | 19209 | 9237157 |
价值总量/万亿元 | 17.53 | 7.50 | 2.34 | 2.45 | 8.06 | 0.23 | 38.10 |
价值构成/% | 46.00 | 19.68 | 6.15 | 6.42 | 21.16 | 0.60 | 100.00 |
表2 不同生态系统服务类型的生态价值(谢高地,2015) | |||
一级类型 | 二级类型 | 生态服务价值/万亿元 | 价值构成/% |
供给服务 | 食物生产 原材料生产 水资源供给 | 1.00 0.89 0.35 | 2.62 2.33 0.91 |
调节服务 | 气体调节 气候调节 净化环境 水文调节 | 2.83 6.85 2.52 14.96 | 7.43 17.99 6.62 39.27 |
支持服务 | 土壤保持 维持养分循环 维持生物多样性 | 3.86 0.30 3.08 | 10.13 0.80 8.08 |
文化服务 | 提供美学景观 | 1.45 | 3.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