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污染治理政策是立法先行,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标准,确立相关的政策框架,然后制定各种行动计划来推动政策实施。1972年通过了《联邦水污染控制法案》,之后该法案改名为《清洁水法》,以此构建了联邦和各州水质量保护的政策框架。《清洁水法》的重点目标在于保护地表水,同时也为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开展地下水污染治理计划提供了法律指南。《海岸带再授权修正案》是美国污染治理方面的第二部联邦成文法,依据该法制定的海岸带非点源污染治理规划,直接用于解决非点源污染问题。《安全饮用水法案》《资源保护和恢复法案》《环境响应、补偿和责任综合法案》和《联邦农药、杀真菌剂和杀鼠剂法案》等法案用于解决地下水问题。此外,美国环保局实施了很多与水质量有关的计划,有一些计划直接涉及农业生产者。这些计划运用财政、教育、研究与发展等政策工具,帮助农民自愿采纳有助于保护水资源和实现其他环境目标的管理实践。
农业生态系统的营养物流失是欧洲各国水体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欧盟通过环境立法和共同农业政策来控制农业非点源污染。与农业污染有关的最主要政策措施包括《饮用水指令》《硝酸盐指令》和《农业环境条例》。共同农业政策包括实施市场方法和农村发展项目。此外,1998年欧盟理事会初步就《关于水政策的框架指令》达成初步协议,为保护地面水和地下水建立了共同体的政策框架,包括河流流域管理、实施评价、制定行动计划和标准等内容。2000年12月,欧盟颁布了《水框架指令》,强调对于来自农业径流污染的特别令人关注之处在于污染管理措施,这些措施应是“范围广泛的、预防性的、经济合算的、联合运作的”。指令要求增加监测点,对农业径流污染进行充分的监测,以评估非点源污染对水体的影响。
20世纪70年代被称为“环境的年代”,各个国家开始了对人类社会环境问题的思考。在这一背景下,中国政府于1973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拟订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提出了工业合理布局、城市质量改善、资源综合利用、植树造林、保持水土、环境监测等多项环境保护政策,开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环境保护事业。1994年起,中国政府先后编制了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九五”和“十五”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巩固“三河”“三湖”水污染治理成果,启动长江上游、三峡库区、黄河中游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2001年中国启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农产品生产源头污染控制为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业生产环境治理。2005年,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积极推动无公害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严格对农业投入品标签标识的管理,推行农产品标签标识分类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了产地环境和产品污染,发挥了农业投入品登记审批把关作用。
中国在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制定和修订了《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一些地方对污染产品税、生态补偿制度、排污交易制度等环境经济政策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实行退牧还草,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2009年,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监测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加强规模化养殖场和化肥、农药等农业面源为主的农业污染源监测,掌握污染来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放规律,会同农业等相关部门对农业面源污染开展监测。
2011年,农业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精准农业,适度发展有机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排种植制度,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科学施用化肥,提高肥料利用率。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大力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技术。此外还提出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废旧地膜回收利用。2012年,由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要逐步减少种植业污染物产生,积极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鼓励使用有机肥。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2017年,农业部发布了《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提出第十三个五年计划期间以“一控两减三基本”为目标,在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重点流域,选择农业环境问题突出、代表性强的小流域,加大源头控制,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2018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通知》,提出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并加强秸秆、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实施耕地分类管理。
农业污染治理相关的政策措施主要分为六个方面:①农业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搬迁饮水源附近的养殖场,对近水域农田休耕或退耕还林。②技术改造。利用技术提高农药、化肥利用率;借助技术实现对秸秆和粪污的循环利用。③实施生态补偿政策。既有助于保护环境,又可以减少对农民利益的损害。④建立农业生产污染监测与管理系统。⑤完善农业污染防治法规体系,规范农业生产行为。⑥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实行清洁生产,对废物综合利用,使用有机肥替代化肥。
通过农业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实施,可降低水污染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减少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提升农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并逐渐增强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农业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