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森林分类经营的原则,将生态区位极为重要、生态脆弱和有特殊需求的森林、林木及宜林地划定为公益林。通过对公益林的培育和经营,建立稳定和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以发挥森林保护国土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服务国防和科学实验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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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为主体功能,以提供公益性的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
根据森林分类经营的原则,将生态区位极为重要、生态脆弱和有特殊需求的森林、林木及宜林地划定为公益林。通过对公益林的培育和经营,建立稳定和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以发挥森林保护国土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服务国防和科学实验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等重要作用。
根据林种可划分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路林、护岸林等防护林,以及风景林、环境保护林、名胜古迹纪念林、自然保护区、国防林等特用林。根据主体功能可划分为:满足自然生态需求为主体功能的生态性公益林(生态林)和以满足人类生态需求为主体功能的社会性公益林(社会林)。根据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的投入事权可划分为:国家生态公益林和地方生态公益林(包括省级、市级和县级)。
主要培育与经营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在这一前提下可尽可能地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实际上大部分公益林在发挥其生态功能的同时,也能生产一定的林副产品,并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由于公益林的特殊经营目的,国家和社会必须为公益林经营者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保证公益林的可持续经营,公益林的经济补偿标准以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为依据进行测算。随着经济建设的需要和生态保护需求的增加,公益林与商品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互相转换。如新修大中型水库后,在水库周围的商品林就要转为公益林。公益林经营过程中应根据其不同的生态功能分别制定不同的经营技术措施和林政管理办法,包括区划、调查、管护、抚育、改造、更新等技术标准和管护制度,加强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