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点法适用于对小型鸟类及复杂地形中野生动物的调查与监测,具体适用物种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技术规程 第1部分:导则》(GB/T 37364.1)。
样点监测的程序包括:根据要求布设样点,调查人员到达样点后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以调查人员所在地为样点中心,观察并记录样点位置、样点四周发现的动物名称、数量、距离样点中心距离、影像等信息。外业结束后,根据各样点上记录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等信息,确定野生动物种群密度,也可同时根据各样点的历史记录确定种群趋势。
样点法的假设条件包括:调查目标(动物)不会因观察者的影响而离开,观测点周围大部分的调查目标均会被发现,调查目标在被观察的过程中不会移动,所有调查目标彼此独立、不会相互影响,动物距离样点中心的距离观测正确,等等。因此,在使用样点法进行野生动物调查或监测时,各个样点之间的距离应足够大,样点间距不少于200米;样点半径的设置应使调查人员能够发现观测范围内的野生动物,一般在森林、灌丛内设置的样点,其半径不宜大于25米。各个样点上的停留时间、观测计数时间应基本一致,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10分钟,以5~8分钟为宜。每个动物只记录一次,明知是飞出又飞回的鸟不应进行重复计数。动物距离样点中心的距离以首次发现为准。
样点法是野生动物调查与监测的常用方法之一。在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中,样点法是其主要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