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线法主要适用于对北方兽类的监测(在北方雪地上观测记录兽类痕迹),对草原、草甸、荒漠、农田中野生动物的监测,对森林中小型鸟类的监测,以及对两栖动物、爬行动物的监测等,具体适用物种见《陆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技术规程第1部分:导则》(GB/T 37364.1)。
样线监测的程序包括:根据要求布设样线,调查人员在向线上行进,边走边记录样线两侧发现的野生动物名称、动物实体或痕迹的种类、数量、距离样线中线的距离,地理位置、影像等信息。外业结束后,根据各样线上记录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发现位点等信息,确定野生动物种群密度,也可同时根据各样线的历史记录确定种群趋势。进行样线监测时,监测人员的行进速度应保持适中(步行宜为每小时1~2千米),以有足够的时间观察记录样线两侧的野生动物。监测人员应保持安静,以免惊飞(惊走)样线上的野生动物。
样线监测的假设条件包括:位于样线上的动物或痕迹均可被发现;样线是随机的、或至少是客观选定的;在观察者测量出动物实体或痕迹距离中线的距离之前,动物不会有远离或靠近样线中线的移动;动物或痕迹距离样线中线的垂直距离测量准确;动物或痕迹被观察到的概率不受动物(群)大小的影响,否则必须校正;每次遭遇(发现)动物是独立事件,等等。因此,在进行野生动物调查或监测中,布设样线时要求样线应该是随机的或至少是客观选定的,两条样线之间不可太近(一般要求大于250~500米),不能交叉;但样线长度应足够长,在北方森林里,调查鸟兽的样线长度一般应大于5千米。进行数量调查时,样线数量应符合数理统计要求。
样线法是野生动物调查和监测的传统方法,也是野生动物调查和监测的主要方法之一。在全国第一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中,样带法(两侧宽度固定的样线法)是主要的调查方法。在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中,样线法仍然是其主要方法之一。根据《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技术规程》,东北区、华北区、青藏区、蒙新区对草食动物的调查可使用样线法。北方地区宜在存雪期间进行调查。部分鸟类也宜使用样线法进行调查。样线上行进的速度根据调查工具确定,步行宜为每小时1~2千米。不宜使用摩托车等噪声较大交通工具进行调查。发现动物时,记录动物名称、数量、痕迹种类、距离样线中线的垂直距离、地理位置、影像等信息。同时记录样线调查的行进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