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发展史就是网络淫秽色情的成熟史。1997年,在万维网诞生后的第6个年头,就出现了大约900个在线色情网站。而到了2005年,就有将近13500部完整的商业色情片投放市场。
中国国内的网络淫秽色情发展可分为3个阶段。1999年之前,在国内网络上基本没有色情网站或者网页。1999年,开始有网站向个人提供免费主页,逐渐在个人主页上出现一些色情读本、图片等,但此时内容建设者还没有通过发布的内容牟利,选择的内容更多的带有擦边球性质,影响力也小;1999~2001年,国内色情网站仍然较少,而美国、日本等国的色情网站开始泛滥,其经营模式、经营特点、受众访问也从初级阶段走向了实际应用阶段;2000年末到2001年上半年,真正意义的色情网站开始蔓延,网络色情内容也开始大量涌现。2002年后,随着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网络用户激增,促使网络色情进入发展时期;利用网络直播平台或进行淫秽色情表演,或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成为中国国内网络淫秽色情传播的新形式。为了规避监管,还衍生出网络软色情。和简单粗暴的色情内容不同,它往往披着娱乐和艺术的外衣,甚至用唯美、纯洁的外表来掩饰其内在的色情本质。根据美国科技博客Business Insider的统计显示:色情网站的数据传送量占整个互联网的30%;世界上最大的色情网站每月有44亿的访问量,这个数字是CNN官网或24小时专门播放体育节目ESPN电视网的访问量的3倍,是社交新闻站点Reddit的2倍。全球至少有420万个色情网站,而且平均每天会有200个色情网站产生。
网络色情产业利润丰厚,成长速度惊人。大量的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和持续成长的消费市场,对社会生活安定造成严重影响。网络淫秽色情以网络为媒介对浏览者进行性引诱、性骚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最无辜的是少年儿童。在美国,90%的8~16岁少年儿童浏览过色情网站;在新加坡,三分之一的网民浏览过色情网站;在香港,有相当比例的人平均每天有三分之一的上班时间用来浏览娱乐、色情和犯罪网站。根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相关报告显示:80%的未成年人犯罪与网络有关。
网络淫秽色情对人特别是青少年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①对身体健康的损害。色情会刺激正常人的大脑神经,让大脑神经总是处在极度兴奋状态,久而久之,大脑对刺激和兴奋的反射弧越来越长,到最后就会出现记忆力减退和对所有事情没兴趣的状态。②对于心理健康的损害。网络色情提供大量的色情图片与文字,而其中的很多图片与文字宣扬的是各种畸形的性行为,如性变态、恋童癖、乱伦等。不论是青少年主动寻求还是被动接受这类信息,对他们形成正确的性观念、性行为都会产生冲击。长期接受这些畸形的、错误的信息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的塑造、发展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
从中国接入互联网起,对网络的监管就已经开始启动,尤其是对网络淫秽色情的管控。打击网络色情是中国一直坚持的司法政策。
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修订的《刑法》对淫秽物品做出如下规定,“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刑法》规定的有关罪名有:走私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政府出台有关互联网内容管理的法律规范,反复强调对网络色情的禁止,将“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列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信息内容之一。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4年9月5日联合出台、2004年9月6日开始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将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2003年以来,中国政府致力于网络环境的治理,大力打击网络色情。2004年7月16日,全国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电话会议召开,公安部与国家14个相关部门周密配合,开展“全国打击淫秽色情网站的专项行动”。信息产业部切断淫秽色情网站收费链,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清理手机支付业务。银行业积极配合,切断淫秽色情网站资金支付结算渠道。
2004年9月15日广电部联合中央宣传部、中央外宣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管理监督委员会、共青团中央联合制定《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方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
2004年以来,公安部门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对网络“黄毒”制造者、传播者进行了有力打击,对那些铤而走险的涉黄制黄者形成了一定震慑力,收到一定效果。2020年11月公安部建立“扫黄打非”工作机制以来,截至2021年4月底,共破获传播淫秽物品、组织淫秽表演刑事案件6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0余名,成功侦破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大要案件10起,涉案金额15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