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经验既有知觉、感觉等感官表象,又有宗教活动主体的主观评价和能动表现;既包括宗教信仰者的切身体验,也包括非宗教信仰者的外在感知;既包括宗教信仰者在宗教活动中短暂出现的特殊感受,也包括他们在宗教活动中长时间持续的一般经验。
在宗教学领域,将“经验”一词移用于研究中并最终形成“宗教经验”这一术语,经历了较长的过程。从古至今,许多学者都力图从生理感知和心理感受的角度描述宗教的起源及其本质,进而或直接或间接地论及“宗教经验”。“宗教经验”概念最终形成并被广泛加以使用发生在近代心理学诞生之后。自宗教心理学在美国创立后,“宗教经验”便成为宗教研究的重要内容。尤其是1902年W.詹姆斯的《宗教经验之种种》出版后,“宗教经验”这一术语便更为广泛地应用于宗教学研究中。詹姆斯从彻底经验主义立场出发,把“经验”视为唯一的事实和实在。在宗教问题上,宗教经验被当作宗教的本质和宗教学研究的唯一对象。他认为,宗教经验只要对个体心理来说是实在的经验并有其功用,即只要能使人得到精神上的安慰,那么它就是真实存在的。在詹姆斯这里,宗教经验是一个纯粹的心理学概念,与宗教理论、宗教行为、宗教仪式、宗教制度和宗教组织是完全对立的。他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讨论宗教经验的实存来论证宗教非科学理性的特征。克拉克认为,宗教经验是当个体感受到“彼岸”时的一种内部经验,最好的证明是当他尝试让自己的生活与“彼岸”相一致时,这种经验对个体行为的影响。A.H.马斯洛认为宗教的核心是宗教经验,并且把宗教经验区分为“个人的宗教经验”和“制度化的宗教经验”两类,认为“个人的宗教经验”是宗教体验的基本成分,“制度化的宗教经验”服从于“个人的宗教经验”,而宗教的组织性附属物(典礼、教规、仪式等)不仅在重要性上居第二,还会成为宗教经验的束缚或障碍。马斯洛的观点为人们从心理学上理解宗教经验提供了一种途径。
中国学者吕大吉认为,获得宗教经验的方式有理论的论证、道德的净化、药物的使用和宗教的修习等,同时他也认为获取宗教经验的方法与宗教经验的获取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宗教心理学要研究信仰群体或信仰个体的宗教信仰中的宗教意识,而宗教经验则是宗教意识中与信仰根源、宗教情感有关的主要概念。在探讨和研究宗教信仰的根源和宗教信仰的内聚力时,对宗教经验的研究至关重要。在一定程度上,宗教经验是宗教心理学的基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