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世纪中期后,世界各地移民涌入移民国带来的移民问题,及种族主义思潮的驱动,迫使着各国开始制定并逐渐完善移民政策。20世纪80年代初,各国普遍调整和修改原有的移民政策和法律,不仅原则规定了移民入出国的基本政策,还对难民、劳动移民、经济移民、非法移民进行了具体规定。英国于1905年和1914年颁布了两个移民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移民政策的体制。1996年,美国实行了新的《移民改革和移民责任法》,用来收紧其移民政策,对移民进行严格管控。世界银行于1990年首次正式发表的《世界银行业务导则》,并两次对该政策文件进行修订,以规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的征地移民活动。
自1949年以来,中国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导致了8000多万非自愿移民。因水库、公路、铁路建设产生的非自愿移民绝大部分发生在农村,而城市改造、扩建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也在城市和郊区产生了大量的城市非自愿移民。中国有关移民的法规体系已得到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关移民的政策法律框架主要包括: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订)。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③省级政府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或办法。④《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2011年修订)。⑤《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年修订)。⑥《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2006年颁布)。中国移民政策主要在建设征地移民(包括水库移民)、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移民形成了系统性国家层次的政策法规,在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方面形成了阶段性政策。在生态移民、环境移民、灾害移民、经济性移民、跨国移民等方面尚未形成系统性政策法规。
中国在工程建设引发的非自愿移民的政策制定和实施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工程建设征地移民的目标是在工程建设中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移民。在不可避免情况下,本着对移民负责到底的精神,做到一切从移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科学的态度按照经济发展规律办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移民3者的利益关系,依法进行搬迁安置,扶持移民发展生产,使移民生产生活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