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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

/government accounting/
条目作者赵早早

赵早早

最后更新 2022-01-20
浏览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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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政府和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会计体系。

英文名称
government accounting
所属学科
公共管理

政府会计通过记录财务数据来反映政府活动和交易行为,并利用不同的账户将政府行为进行分类,通过复式记账法实现相同信息在不同账户中的反应,从而实现数据之间的相互印证,最后通过财务报表的形式将所有信息反映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会计记录下公共预算拨款、分配、应付款、实际付款和商品与劳务的交付等阶段的财务信息。政府会计对于现代政府来讲,不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控制性手段或工具,也是一套重要的工作制度。良好的政府会计可以帮助政府履行一些重要的职责:一是对财务资源的责任;二是遵守或坚持法律要求和行政政策的责任;三是以高效、经济方式运营的责任;四是对政府项目和活动的结果应承担的责任。这可以通过完成情况、效果和效益来反映。随着现代政府所承担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能越来越多,公共预算和财政政策过程也越来越依赖于政府会计及其所提供的信息。因为,如果政府不能对预算收入的总规模、来源和类型做出准确且明晰的记录,那么有关合理分配预算资金的问题就无从谈起。同样,如果政府不能对支出规模、类型和资金流向做出明确记录,那么政府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效果和效益就难以衡量。为了明确政策制定的责任和实际效果,就有必要采取一些能证明政策执行效率和效果的计量方法,政府会计恰好可以满足政府对于公共预算和财政政策管理的需要。

政府会计主要经历了5个发展阶段。第1阶段是以封建社会的官厅会计形式存在,主要服务于国王(皇帝)和皇室,为国王(皇帝)记录他的地产、粮食、牲口以及其他资产,并需精确和详尽地记录收入和支出的变化情况。第2阶段是16世纪中期~18世纪末,随着复式记账法的发明与广泛使用,官厅会计得到长足发展,并为形成具有较强集中控制能力的集权式会计管理模式奠定了基础,也为政府会计信息服务于更广泛的报告主体(包括皇室和公众等相关主体)提供了可能性。第3阶段是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各国在从封建君主制过渡到民主制的过程中,政府会计的重要性逐渐被普通民众和相关利益群体所认识,由此财务报告的对象开始从国王(皇帝)、皇室逐渐扩展到普通民众。并且,这种记录预算信息并定期向民众发布财务报告的政府会计制度也被写入宪法和法律,同时,国王(皇帝)、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各自的职责也得到了进一步明确。第4阶段是20世纪下半页,在以苏联为代表的计划经济国家,国家承担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职能,经济发展、财政政策与公共预算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密,政府会计开始被要求更好地服务于不断扩张的公共预算和财政政策的实际需求。并且这种趋势在自由市场国家也逐渐显现。第5阶段紧随第4阶段产生,政府会计被现代国家普遍视为服务于公共预算和财政政策的重要控制性工具。随着自由市场经济发展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以及现代民主社会要求政府必须担负相应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政府职责范围和活动领域不断扩展,公共资金有限性与社会需求无限扩大之前的矛盾愈见突现。于是,公共预算作为有效的工具,在分配有限财政资金、规划政府活动优先次序等问题上越来越重要。公共预算的不断发展,同时也推动了政府会计的改革和发展,其重要性也逐渐被各国政府、议会和相关利益群体所认识。政府会计被要求为财政政策的制定提供及时、准确、详细的财务信息,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成本、收益等内容,并能够识别、选择和分析、衡量、评价这些信息及其相互关系。已经成为财政政策公认的工具,并且还将更多地反映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记录政府的受托责任。

中国政府会计包括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其中预算会计主要实行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由于政府会计主要是反映政府的收支行为及其各项活动,而政府活动又受制于公共预算的安排,公共预算制度决定了政府活动可使用的公共资源规模和方向。因此,政府会计才成为公共预算的重要工具,两者密不可分。但是,如何实现政府会计与公共预算的有效衔接,确保政府会计能够更好地为公共预算和财政政策服务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因为公共预算和政府会计的基础是不一样的,预算以项目、活动和组织单位为基础进行信息搜集与记录,而政府会计则主要以支出发生时实际对应的对象为信息记录的基础。政府会计无法有效连接预算系统和会计系统。不过,该问题也成为推动各国政府会计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的动力。

政府会计准则要求政府公正地陈述和充分地披露财务状况,显示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为政府会计主体提供一个公用标准,以保证会计信息的一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除了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之外,世界上主要国家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准则体系。2015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随后,于2016年7月6日发布《关于印发 <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二者均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

政府会计主体是政府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或组织,它界定了政府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政府会计主体假设是指政府会计核算应当以本组织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政府的各项业务活动。政府会计要反映的对象通常是特定的,并与其他经济实体有所区别。一般来说,凡是具备独立的资金,允许在银行开户,有业务收支,需要独立核算,并需要编制会计报表的单位,在会计上均视为一个会计主体。通常,政府具有基金会计主体和组织主体的双重性。基金主体是指假设政府是以“基金”进行会计核算的,基金与基金之间的会计核算是相互分开的,并且基金是财务报告的主体,比如美国政府会计主体主要是“基金主体”。组织主体是指假设政府以“组织”界定会计空间,按照组织整体的财务收支作为会计核算和报告的对象,政府自身就是财务报告的主体,比如中国的政府会计主体主要是“组织主体”。2015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根据制定并发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1章第2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统称政府会计主体)”。

政府会计基础主要规定了应该将什么样的信息记录和反映给相关的信息使用者(包括决策者、公民和相关利益群体)。政府会计基础主要包括四类:完全的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其中,收付实现制的假设前提是,商品和服务已交付并且正在清偿相关的负债,因此,只有当现金实际收到或支出时才作记录。权责发生制的假设前提是,在记录负债时正在进行负债的融资安排,因此只要业务事项已经发生,不论是否同时发生现金收入或者支出,都必须记录在相关账户中。

20世纪70年代以前,政府会计基础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但是,收付实现制或现金制不能充分和有效地反映政府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负债;不能及时反映已经发生的业务;或者因为存在歪曲财政决策的情况,收付实现制反而可能会要求立法机关给已经发生的开支款项提供形式上的批准程序。基于此,政府会计被要求引入权责发生制或应计制会计处理方法,以期尽可能避免收付实现制的缺陷,及其引发的各类问题。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有助于决策制定者了解更长期的交易情况和信息,以及所有政府服务和项目的全部成本(现金支出成本和实物资产成本),这样可以帮助决策者决定应提供哪些服务,哪些服务应该承包给私人供应商。20世纪70年代以后,政府会计改革以推动使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为主要方向。各个国家的改革进度和具体实施情况有所不同,并且在改革中发现,在政府会计中使用与私营部门完全相同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是不太现实的。于是,政府会计基础出现前面提到的四种类型。

政府会计要素是构成会计客体的必要因素,即政府会计需要计量和反应的主要项目的类型。在中国2015年颁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明确规定使用的政府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其中,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政府财务会计要素主要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 马骏,赵早早.公共预算:比较研究.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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