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电子市场通过基于互联网的私有销售渠道(通常通过外联网)向企业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由一个卖家企业进行所有销售的电子市场。卖方可以是生产商或分销商,买方可以是批发商、零售商和大企业,从而形成了由一个卖家和多个潜在买家共同组成的市场。
卖方电子市场是由大的供应商建立并控制的B2B(business to business)市场,大供应商将自己的产品放到B2B电子市场上,以在更大范围内吸引采购商,从而降低销售成本。卖方电子市场负责提供交易过程和订单身份信息、创建购买订单,确立交易流程、产品推销及其他卖方功能,以及对业务服务提供系统整合等。
电子商务的兴起与发展促使了电子市场中间商的产生。电子商务的中间商与传统中间商的职能在本质上并没有不同,其存在的目的都是提高市场交易的效率。而卖方电子市场借助发达的信息技术,为市场交易双方带来更多、更透明的信息,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的市场的交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