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首次正式出现在2015年3月的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2015年7月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2015年12月在中国浙江乌镇的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联合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共同发起倡议,成立了“中国互联网+联盟”,2020年5月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全面推进“互联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并将“互联网+”扩展到政府服务领域。
“互联网+”包括:①行业融合。互联网与制造业、农业、教育、医疗、交通、能源、金融、政务等深度融合,通过互联网技术创新,实现生产、服务转型升级。②平台构建。依托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打造开放共享的互联网服务平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率。③创新驱动。鼓励各类组织运用互联网思维进行产品设计、生产流程再造和服务创新,推动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的涌现。④生态建设。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产业链协同、多方共赢的新型产业生态系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⑤政策支持。政府层面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研发、人才培养以及相关的法规制度完善。
“互联网+”在中国首次提出并得到广泛应用,标志着中国在信息化进程中力求利用互联网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创新发展,对于中国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现代化进程加快、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具有深远影响。它不仅重塑了传统行业的运营方式,还极大地拓展了经济发展空间,成为新时代下中国乃至全球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