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灾害,指海洋自然环境发生异常或激烈变化,导致在海上或海岸发生的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环境和生命财产的灾害。海洋灾害主要有风暴潮、灾害性海浪、海冰、海啸、海岸侵蚀和赤潮。引发海洋灾害的原因主要有大气的强烈扰动,如热带气旋、温带气旋等;海洋水体本身的扰动或状态骤变;海底地震、火山爆发及其伴生之海底滑坡、地裂缝等。海洋灾害以中国为例可简单划分为四种,即海洋气象灾害、海洋水文灾害、海洋地质灾害和海洋生态灾害。海洋气象灾害主要有风暴潮灾害、海冰灾害和海雾灾害等。海洋水文灾害的典型代表为海浪灾害。海洋地质灾害主要有海洋地震及次生灾害、海岸侵蚀和海水入侵。海洋生态灾害如赤潮和外来物种入侵等。
海洋灾害风险包括致灾因子危险性、承灾体暴露性和脆弱性,但放在减灾能力对灾害风险度的降低作用极大,因此海洋灾害风险的形成过程中,致灾因子危险性、承灾体暴露性、承灾体脆弱性与防灾减灾能力缺一不可,由四者综合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