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维新是在日本被迫实施“开港”以及幕府体制崩溃、国家实现统一的背景下开启的一场大变革。日本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德川幕府时代(1603~1868)实行“锁国政策”,不仅对外严禁传教士、商人等进入日本,也禁止本国国民出入日本。对外贸易方面只许同中国、朝鲜和荷兰等少数国家通商,只开放长崎一地作为贸易口岸进行对外交易。1853年,美国海军准将M.C.佩里(Matthew Calbraith Perry,1794~1858)率领舰队进入浦贺(今东京湾),要求同日本建立外交关系并开展贸易,这就是日本历史上的所谓“黑船事件”(又称“黑船开国”)。1854年,日本与美国签订了《日美亲善条约》,日本同意向美国开放除长崎外的下田和箱馆(今函馆)两个港口,并给予美国最惠国待遇等。之后,相继与荷兰、俄国、英国、法国等签订同样条约,被迫“开港”。此时,日本国内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已经开始出现分散的或集中的手工业工场,并使用了“雇用工人”,资本主义萌芽出现,这不仅冲击了日本原有的封建自然经济,动摇了封建幕府统治基础,而且在商品经济形态影响下,商人、金融业者等市民阶层的力量逐渐增强,他们日益感到旧制度的严重束缚,开始呼吁改革政治体制。加之具有资产阶级色彩的大名、中下级武士等要求变革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他们便组成政治联盟,提出了“尊王攘夷”口号,掀起了“尊王攘夷”运动。
这些革新势力大多分布在日本西南地区,以受西方先进思想和技术影响较早的强藩为主,如长州(今山口县)、萨摩(今鹿儿岛县)、土佐(今高知县)、肥前(今佐贺县和长崎县)等,代表人物主要有吉田松阴(1830~1859)、高杉晋作(1839~1867)、大久保利通(1830~1878)、木户孝允(1833~1877)、西乡隆盛(1828~1877)、伊藤博文(1840~1909)等。但是“尊王攘夷”运动遭到幕府军队与西方列强的镇压,以失败告终。西南强藩的许多革新势力认识到,要使日本强盛并避免沦为西方列强的殖民地,必须推翻幕府统治,于是“尊王攘夷”运动最终演变为“倒幕运动”。在西南强藩有识之士的领导下,日本国内各地民众也掀起了推翻幕府的运动,农民起义接连不断,日本封建幕府的统治至此大势已去。
1867年孝明天皇驾崩,太子睦仁亲王即位,成为国家元首,改国号为“大日本帝国”,翌年改年号为“明治”。1867年11月8日,天皇下达讨幕密敕,9日幕府将军德川庆喜(1873~1913)奏请“奉还大政”,新政府成立。1868年1月3日,天皇发布《王政复古大号令》,废除幕府。1月8日,德川庆喜仍想负于抵抗,宣布“王政复古大号令”为非法。在这种情况下,1月27日,以萨摩、长州两藩为主力的天皇军队在京都附近与幕府军展开激战,即著名的鸟羽、伏见之战,这一战天皇军队大获全胜,德川庆喜北逃退守江户(今东京)。天皇的军队大举东征,双方继续交战,戊辰战争开始,1868年5月3日德川庆喜一方寡不敌众,不得不交出了江户城,同意投降。11月初,天皇的军队北上继续平定东北地区幕府残余势力。1869年6月27日,在北海道攻下最后据点五稜郭(今函馆),戊辰战争结束。至此日本新政权完全扫除了以幕府为代表的旧势力,实现了全境统一。
1868年4月6日明治政府颁布政治纲领《五条誓文》;6月11日公布《政体书》;9月3日下诏把江户改为东京,1869年5月9日迁都东京。这期间及之后的一段时间,新政府在政治、经济、教育、军事等诸多方面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内容如下:①废除封建等级制度,实现四民平等。即废除传统时代的“士、农、工、商”身份制度,将皇室亲缘关系者改称为“皇族”,过去的公卿诸侯等贵族改称为“华族”,幕府的幕僚与大名的门客等改为“士族”,其他从事农工商职业的和贱民一律称为“平民”,形式上实现了“四民”平等。②“奉还版籍”“废藩置县”。1869年6月,明治政府对各藩大名强制实行“奉还版籍”政策,即交出土地(版图)和住民(户籍);1871年又发出了“废藩置县”的命令,即废除藩国制度,打破藩界,全国行政区重新划分为三府(东京、京都、大阪)和72县,由中央政府任命府县知事,建立中央集权式的政治体制,将权力集中到天皇一人身上。此外,为减轻因“奉还版籍”而连带的财政负担,政府通过公债补偿形式,逐步收回、削减了大量华族和士族的封建俸禄;颁布武士《废刀令》和《户籍法》。③整顿藩债、藩币,统一货币。明治政府回收了幕末时期发行的大量地方债、地方钞,除少部分实施兑换外,大部分做了废弃处置,尽管这一措施使部分城市商人利益等受到损失,但这也被认为是整顿国家货币制度和维持金融秩序的必要措施。国家于1882年正式设立日本银行(国家中央银行),统一发行货币。④实行地税改革。1869年明治政府颁布取消土地买卖禁令,发布了丈量土地和颁发土地执照的法令,在法律上确认了土地私有权,规定无主土地一律收归国有。在确认土地所有权之后,1873年政府颁发了向国家交纳土地税的法令。法令规定取消幕府时期名目繁多的贡赋,交纳全国统一的单一地税,改变过去以土地收获量为标准的课税方式,实行按法定土地价格的3%课税,变实物税为货币税;改变过去由实际耕种者纳税为握有土地执照者纳税。规定全国土地所有者一律负有为国家纳税的义务。⑤撤销工商业界的行会制度和垄断组织,成立工部省、内务省实施殖产兴业。包括废除各地关卡统一市场;建设铁路,发展航运、邮政、电报和电话等近代交通通信事业;接收幕府和各藩的工矿企业,以国有企业的名义改造成新式近代企业的“模范工厂”;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原有技术和工具,创建民营工业,扶植与保护私人资本,促进私人企业发展;采用奖励、保护等多种方式,鼓励优质新产品和发明创新,用举办交流会、博览会的形式推广先进技术;推行“劝农”政策,引进西方农业技术、农牧业品种和经营管理制度;奖励国产,鼓励国货出口。⑥进行教育改革,实施文明开化政策。学习西方文明,发展现代教育,提高国民知识水平,培养现代化人才。从1870年颁布教育改革法令《学制》起,相继颁布各种教育法令和规章,并不断增加教育经费,改善教育设施,重金聘用外籍教师和派人出国留学。明治政府改革和发展教育的基本特点,一是大办小学教育,普及初等国民教育;二是大力振兴实业教育,发展综合技术教育。自19世纪80年代初起先后实行了三年、四年和六年的义务教育制,形成了初等、中等和高等三级实业教育网,造就了发展资本主义必需的各种人才,为吸收、消化和运用西方国家的先进科学技术创造了条件。1890年明治天皇颁布《教育敕语》,灌输武士道、忠君爱国等思想,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日本教育的主轴。⑦改革军队,实施富国强兵。改革军队与警察制度,创办军火工业,实行征兵制,建立新式军队和警察制度。陆军仿效德国模式训练,海军仿效英国海军编制;并于1872年颁布征兵令,规定凡年龄达20岁以上的成年男子一律须服兵役。此外,明治政府注重国营军事工业的培育和发展,对兵工厂的投入年年增加。在军队中大力推行军国主义,宣扬武士道精神。
明治维新的意义在于它推动了日本社会的进步和经济发展,使之摆脱了民族危机。明治政府先后废除了幕府时代与西方各国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重新夺回了国家主权,加速了资本原始积累,其颁布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使日本走上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完成了工业近代化,成为亚洲第一经济强国。可以说,明治维新是日本历史的转折点,一方面它使日本从此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另一方面则使其迅速成长为与西方列强为伍的帝国主义国家。虽然明治政府锐意改革,但也遗留了许多问题,如天皇权力过大、出身地方的有权势者长期掌控国政,形成势力庞大的“藩阀政治”体系、土地兼并严重、新兴财阀垄断市场经济,形成政商勾结等现象。这些社会问题和矛盾相互影响,促使日本最终走上对外侵略扩张的军国主义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