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陕西省岐山县城北约7千米的凤凰山南麓,东距周原遗址约27千米、孔头沟遗址8千米,西距劝读遗址9千米,西北距水沟遗址17千米,属于广义的“大周原”范围之内。遗址北起凤凰山,南至樊村—祝家巷,西至庙王村—扣村,东到陵头村—曹家沟村。遗址中心区南北约2200米、东西约1700米,面积3.8平方千米。
20世纪30年代发现,2003年调查发现两片周人卜甲,共有刻辞55字,还发现数量较多的砖和瓦,以及数块夯土基址,2004~2011年持续性开展大规模调查和发掘。遗址可分为四期八段,年代从先周晚期延续到西周晚期偏晚。2003年调查时认为20世纪80年代文物大普查发现的樊村遗址、庙王村遗址、祝家巷遗址等应为同一遗址,遂以坐落于遗址中的周公庙(始建于唐武德初年的周公旦祭祠)为名,将其命名为周公庙遗址。有关部门为避免与周公庙古建筑群相混淆,改称凤凰山遗址。2006年,凤凰山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学界仍习惯称其为周公庙遗址。
共发现商周时期墓葬900余座,集中分布于陵坡、白草坡、折树棱、佛爷殿、董家台、樊村、江家沟等7处墓地。年代大多从西周早期延续到西周晚期。其中,陵坡墓地位于聚落最北端偏东部的山坡上,上下落差近百米,共钻探发现22座带墓道大墓与15座马坑,并发掘其中的18号墓和32号墓。墓葬绝大多数为东北向,墓道有1条、2条、3条、4条4种形制,斜纵向成列分布,其中10座带四条墓道大墓,这一发现填补了以往西周墓葬空白。该墓地是迄今所知西周等级最高的墓葬群,应为诸侯国国君以上家族的专用墓地。白草坡墓地位于遗址西北部山坡上,与陵坡墓地东西相对分布。先后钻探发现墓葬192座(其中3座为带墓道大墓),发掘7座。以中型墓葬为主,形成于先周晚期,延续至西周晚期。其余5处墓地分布在聚落东部和南部,多为平民墓葬。这些墓地均经局部发掘,所见墓葬特征均为无腰坑、无殉牲的周系墓葬。
周公庙遗址陵坡墓地(雷兴山、蔡宁 供图)
共发现51块夯土建筑基址,分布于周公庙两侧的山前地带,其中先周和西周时期夯土建筑的数量之多,仅次于周原遗址,还首次在该遗址发现了先周文化大型夯土建筑基址。发掘揭露1500平方米的大型夯土基址一处,清理50余块夯土基槽,始建年代为先周晚期或商周之际。壕沟4条,空间位置相同,大致上下叠压,均为东西走向,长约400米。壕沟始建于先周晚期,为整个聚落的环壕,西周中期偏早阶段废弃。
夯土墙位于遗址最北端山坡上,依山顺势而建,整体形状不规则,北、西、东三面墙残断,未见南面墙。现存长约1750米,其中西墙500余米,东墙残长850余米,北墙长350余米。西、北两墙呈锐角相接,东、北两墙顺山势弧形相接,东北角不明显。夯土墙所围面积约3.5万平方米。由主墙、基槽和护坡三部分构成,主墙为分段夯筑而成,用集束木棍夯筑,平均宽约4米,版筑夯层约10厘米;基槽分段开挖,亦夯筑而成,宽约5.8米,深约1.5米。从墙体规模、围墙面积及年代来看,应为陵坡墓地的围墙,或可称之为“陵墙”。为西周时期建造。
遗址的普通居址区可划分为三沟间、庙王东、折树棱、佛爷殿、樊村西、壕沟南、董家台、庙王南、庙王北等9个区域。手工业作坊包括铸铜和制陶作坊。铸铜作坊位于折树棱北,出土大量陶范与铸铜工具,是继洛阳北窑、周原遗址李家作坊之后,第三处正式发掘的西周铸铜作坊遗存。此外,在祝家巷北的一座先周晚期的灰坑内发现了数块陶范,首次确认了先周文化的铸铜作坊遗存。制陶作坊位于祝家巷北,共清理4座集中分布的陶窑,出土有陶垫、陶拍及陶器泥坯等遗物。
周公庙遗址是迄今发现西周甲骨文最多的遗址。在7处地点发掘出包含刻辞甲骨的堆积单位,初步辨识刻辞2500多字,是以往所见西周甲骨文总和的2.5倍。常见有“周公”“新邑”“文王”等卜辞。
周公庙遗址出土的“王季”卜甲(雷兴山、蔡宁 供图)
周公庙聚落从先周晚期至西周晚期的各阶段有较大变化,这一变化应是聚落内部的调整,聚落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的主体人群均未变动,聚落性质也未发生改变。生活在周公庙遗址的人群包括3个不同族群,分别为以姬姓周人为代表的西土集团、殷遗民族群及姜戎族,姬姓周人始终占绝对主导地位。遗址内由高级贵族、中等贵族和平民三个阶层人群构成,较高级贵族与中下层贵族及平民的比例为1∶5。各族聚族而葬,聚族而居,同时也分等级埋葬和居住。平民从事农业、手工业及参加军队等多种职业。经济上呈现出农业与手工业并存,分工合作的独立封闭的形态,手工业生产规模不大,应属“全面式”生产组织管理方式,工匠可能多为兼职生产者,既从事手工业生产,又从事农业等其他生产活动。
对于周公庙的性质,学术界有“王都说”“采邑说”“其他贵族家族说”等观点,一般认为是周公家族采邑。周公庙遗址是研究先周文化、西周“采邑考古”、西周甲骨文等重大学术问题不可回避的重点遗址。
周公庙遗址出土青铜器(雷兴山、蔡宁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