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军事训练伤的发生,维护官兵在军事训练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部队参训率和训练质量,保障训练任务的顺利完成。
1944年7月,冀中军区司令部颁布《关于练兵中的卫生工作指示》,这是最早出现的关于军队训练健康保护的文件。1955年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后方勤务部制定颁布《军事训练中卫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草案)。1979年12月,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制定颁发了《军事训练中安全、卫生工作的规定》,详细规定了军事训练中预防伤(病)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卫生监督和各类训练保障要点。1995年和2003年,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分别颁发和修订了《军事训练健康保护规定》。
《军事训练健康保护规定》共5章29条。第一章总则,阐述了目的、适用对象、基本任务、部门职责、组织实施和训练基本原则;第二章共同训练的健康保护,对部队共同训练的场所、训练科目、野外训练、乘坐的交通工具提出了具体防护原则和措施;第三章特殊环境军事训练的健康保护,对寒区、热区、高原、山岳丛林地区下训练提出了防护原则;第四章专业兵种训练的健康保护,对装甲坦克兵、炮兵、雷达兵、通信兵、侦察兵、汽车兵、防化兵、舰艇部队、空降兵训练等提出了具体防护指导原则;第五章附则,对军事训练健康保护的登统计管理和军兵种适用情况作了说明。
随着部队训练任务、训练难度、训练强度的加大,官兵因训致伤致残时有发生,训练健康维护工作日益突出,《军事训练健康保护规定》为科学指导部队施训、提高训练效率和质量、保护官兵健康及提高战斗力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