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山东省广饶县五村,为东北—西南向椭圆形台地,面积约7.5万平方米。遗址中心地势较高,遗迹密集,边缘部分人类活动较少。1985~1986年两次发掘。年代为公元前3500~前2700年。大汶口文化五村类型因此命名。
大汶口文化遗存可分为居址和墓地。居址遗迹中成形房屋较少,但发现较多的活动面及分布不规则的柱洞(础)。活动面多以黄色沙质黏土铺垫,无夯筑和特殊加工痕迹,硬面较薄。硬面上多有具层理的灰黑色淤土堆积,形成黑黄相间的条带状地层。居址内外发现有大小不等、形制各异的灰坑、灰沟等遗迹。遗物以陶器为主,出土少量玉石器、骨蚌器等。陶器以夹砂陶为主,多为红褐色,较斑驳。纹饰多素面,有少量刻划纹、锥刺纹、附加堆纹及镂孔等。彩陶较为发达,还有少量彩绘,主要施于豆、鼎、壶、罐等,颜色有红色、白色、赭色等,有网纹、涡纹、平行线等纹饰。制法以手制配合慢轮修整,主要器形有鼎、豆、罐、钵、壶、杯、背壶、盉等。
墓地共有小型墓葬76座,大致分为两个区。墓葬均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大小一般仅可容下墓主一人,未见二层台结构及葬具痕迹。头向以东北向、东南向为多,少数为西南向。葬式一般为单人仰身直肢,有个别两手放于小腹的现象。共发现合葬墓5座,其中成年男女合葬仅1座,其余为儿童合葬或母子合葬。发现有头骨枕部变形,以及一例成年女性拔除左右上侧门齿的现象。28座墓有随葬品,随葬品数量一般1~3件,最多4件。种类有石质装饰品和陶质生活用具,陶器最多有3件,器物组合为鼎、豆、罐,鼎、豆、壶,鼎、豆、杯等,大多摆放位置于墓主头部、肩部。墓葬出土陶器与居址出土陶器有较大区别。
五村遗址遗存与大汶口文化其他地方类型相比具有鲜明的地方色彩,陶器上少见其他地方类型常见的盂形鼎、钵形鼎、大镂空豆、鬶、盉、大口尊及觚形杯等,背壶的形态也与其他地区大为不同。墓葬出土随葬品差别极小,贫富分化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