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政策领域,第一方指政策制定者(如立法机构或上级政府部门),第二方一般指政策执行者(主要是执行政策的政府部门),而第三方指政策制定者和政策执行者以外的机构和个人。第三方机构主要是独立于政府部门的智库、媒体和其他机构。由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行的政策评估,就是第三方评估。同外部评估一样,第三方评估也依据是否由政府部门委托,分为受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和不受委托的第三方评估。
第三方机构开展的政策评估具有一定的特点,使其越来越受到重视。第三方机构往往是专业性的政策评估组织,具有丰富的政策评估知识、技能和经验,开展的政策评估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第三方评估独立于政府部门,同公共政策的利益瓜葛很小,也不受政府部门的支配和左右,可以更加独立和客观地对政策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政府部门开展的内部评估通常倾向于“报喜不报忧”,或者注重评功摆好和彰显政绩,而忽略了政策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三方评估可以弥补内部评估在这方面的缺陷,有利于“讲真话”和发现真问题。但是,独立第三方评估的局限在于很难获得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在数据获取和信息掌握方面存在劣势。一些政府部门将第三方评估视为威胁其合法性的“洪水猛兽”,可能对第三方机构“围追堵截”。与此同时,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业程度、客观性和独立性也良莠不齐,并可能影响第三方评估结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