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的世界农村现代化进程中,欧美发达国家、亚洲发达国家、金砖国家在具体实践中分别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方案。如德国“城乡等值化”、日本“一村一品”、韩国“新村运动”、新加坡“都市农业”、俄罗斯“土地改革”等。根据国际上普遍经历的“城市化工业化发展—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规律,以及各国在农村土地改革、产业融合、文化保护、生态治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的发展经验,中国农村现代化发展主要包括农村产业现代化、农村生态现代化、农村文化现代化、乡村治理现代化和农民生活现代化五个方面。
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将“农村现代化”与过去所提倡的“农业现代化”并列,“农村现代化”首次出现在中国政策文献中。十九大报告将“农村现代化”与“农业现代化”一并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目标,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核心内容。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内涵包含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个维度,与国家现代化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五大特征一脉相承,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