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在苏格兰的斯通黑文(Stonehaven),常设办公地设在伦敦。其前身为1924年建立的国际救生艇联盟(International Lifeboat Federation; ILF)。为了反映其成员组织开展的更广泛的现代海上救助活动和消除救生艇这个词的局限性,ILF于2003年决定将其更名为国际海上人命救助联盟(IMRF),更名过程于2007年6月完成。
联盟会员分为正式会员、附属会员、联系会员三类。截至2017年12月,国际海上人命救助联盟共来自49个国家的99个会员组织。中国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于1978年加入ILF,现为IMRF正式会员和董事会成员。
联盟组织架构由董事会和秘书处组成。
董事会是联盟的领导和监督机构,负责联盟重大事项的审议和联盟战略规划。董事会成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通常由7人组成,每届任期4年,定期召开董事会研究重大事项。董事会设主席一职,由董事会成员推举产生。现董事会成员如下:董事会主席1人(Udo Fox,德国)。董事会成员7人(Jorge Diena,乌拉圭;James Vaughan,英国;Matthew Fader,瑞典;Dean Lawrence,新西兰;Rikke Lind,挪威;章荣军,中国;Mohammed Drissi,摩洛哥)。
秘书处是联盟的常设和执行机构,负责联盟的日常工作,维持联盟各个项目的正常运转,并推进联盟战略规划的具体实施。秘书长或称首席执行官,是联盟的法人代表,负责联盟的日常工作,是联盟运行方面的最高领导。秘书长1人(Theresa Crossley,英国)。除常设机构外,IMRF还力图在世界上各大区设立分支机构。2012年,由IMRF和中国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共同发起成立的国际海上人命救助联盟亚太交流合作中心,在中国上海正式启动运行,该中心办公地设在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