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可以是有形的,有具体的固定场所和设施,也可以是无形的,没有固定的场所,而是通过电信网络等手段进行金融交易。从广义上来说,它是指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各金融机构之间、客户之间以资金为交易对象的所有金融交易,包括存款、贷款、信托、租赁、保险、外汇、黄金、票据承兑、抵押与贴现、股票及债券等交易活动。从狭义上来说,它是指以票据和有价证券为交易对象的金融市场。
根据金融交易对象、方式、条件、期限、交易时间和地点的不同,金融市场有如下分类:①按交易工具的不同期限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②按不同的交易标的物分为票据市场、证券市场、衍生工具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③按交割期限分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④按地域分为地方性、全国性、区域性和国际性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的参与者非常广泛,包括政府、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企业和居民。在开放的金融市场上,还包括国外金融交易者。
金融市场的作用在于:扩大投、融资活动;促进资本集中,通过有价证券,集中分散、小额的社会资金,扩大投资规模;促进资本流动,通过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价格信号,引导资金从效率低的部门流向效率高的部门;促进资金转换,实现不同期限资金之间的转换、大额资金和小额资金间的转换、不同区域间资金的转移,及时调节不同种类和期限的资金供求。为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调节货币供应量、调控宏观经济提供条件,发达的金融市场便于政府对宏观经济进行监督与调节,以及加强地区间、国家间的经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