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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适任性

/crew competency/
条目作者李猛

李猛

最后更新 2022-01-20
浏览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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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船员能否胜任商船上某个岗位的一个行业术语。

英文名称
crew competency
创立者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所属学科
交通运输工程 水路运输

“适任”一词源于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中“A certificate of competency”的中文翻译,即适任证书。1987年2月14日,中国交通部(现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已作废)用“适任证书”替代了此前在类似规定中使用过的“船员证书”和 “职务证书”; 1997年11月5日,交通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已作废)后,船员适任性逐渐成为海事领域内的一个专业用语。

根据相关国际公约,船员适任性体现在船员的年龄和身体条件、专业知识和技能、海上服务资历等方面符合要求,并取得主管机关颁发的“适任证书”作为证明。中国现行船员法规规定,船员要经过体检获取“健康证书”;具有海上服务资历;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后,取得“培训合格证”和“适任证书”。满足这几个条件后,则该船员具备了基本的适任性。

船员适任性的内容和标准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船员适任性的标准也随之不断改变,如何科学地评价船员适任能力始终是船员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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