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评估者的工具箱中有许多可供选择的技术和方法,而这些技术和方法各有优劣,通常需要搭配组合。但是,政策评估方法背后反映的是政策评估模式,以及政策评估者所秉持的心智模式和价值取向。因此,特定的政策评估模式往往决定了可供选择的政策评估方法,反之亦然。
政策评估方法可以依据评估证据的形式和类型分为定量方法、定性方法和综合方法。以经济学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取向的政策评估流派,强调使用定量方法对政策进行评估。他们使用的政策评估方法主要是基于实验研究设计的定量方法,即对政策实施前后进行效果比较,对政策实施和未实施的目标群体进行前后比较,以及通过实验室实验、随机受控实验等定量方法对政策进行评估。定量评估方法认为政策评估是客观和价值中立的,需要使用科学方法进行评估,并推崇专业主义取向。定量评估方法对数据和证据的要求较高,并受到一系列环境因素的制约。与此同时,定量评估方法还受到后实证主义者和批判主义者的挑战。
定性评估方法认为政策评估是主观和有价值判断的,而无法做到完全的客观和价值中立。定性评估方法通常采用访谈、焦点小组、案例研究、搜集定性资料等方式,并基于价值判断对政策进行评估。定性评估方法强调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性,试图打破政策评估专家对该领域的垄断。定性评估方法可以收集大量丰富的政策过程资料,通过叙事方法予以阐释,有利于还原和再现政策执行过程和影响。与定量方法所秉持的“非黑即白”的立场不同,定性方法强调和尊重评估者的主观判断和价值取向。
综合方法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力图将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予以结合,以达到优势互补的效果。无论是定量方法还是定性方法都有其可取之处,也有其不足之处。将二者予以结合,可以更加多角度和全方位地获取政策制定与执行方面的资料,并对其进行更加全面、综合和深入的评估。但是,综合方法往往对评估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也更高。此外,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在哲学预设和价值取向上存在一些无法调和的矛盾,一些政策评估学者认为笼统地将二者予以结合,可能是不可接受的。
政策评估方法并非政策评估人员独创的,而往往是借鉴和引用其他学科的既有方法和技术。比如,在定量方法中广泛使用的各种实验研究设计,都是在经济学、社会学和统计学等领域发展成熟以后借鉴而来的。但是,政策评估的确为这些方法的发展和演进提供了场域和问题,政策评估提出的各种方法挑战也在推动评估方法创新。在定量方法、定性方法和综合方法之下,存在许多不同的具体评估方法和技术。这些具体的评估方法和技术都是在政策评估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和创新而产生的。通常来说,政策评估往往需要依赖多种方法的综合使用,即便是在单纯定量方法或定性方法之下也是如此。这意味着政策评估所需要的证据是多角度的,形式是多样的,效力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