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行为的特征包括:①专业性。医疗行为需要借助医师的专业技术和医学判断,这是医疗行为区别于其他行为最本质的特征。实施医疗行为的人,必须是具备医学知识和技术的专业人员,这是医疗行为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条件。因此,国家不仅对医疗执业人员设置了严格的许可制度,同时颁发了各项医疗技术规范和行为规范。②风险性。医疗科学发展的本身就是在实践中摸索而成的,受到药物、设备、医疗方法和疾病认识的限制,因此医疗行为具有风险性。诊断结果会因为诊断经验、医疗设备的精密程度和患者个体差异出现误诊。手术治疗会受到医疗技术、患者个体差异的限制,可能发生并发症和意外等。药物治疗可能出现不良反应或由于患者个体差异出现过敏反应。③侵袭性。医疗行为在治愈疾病时会直接作用于人体,可能对身体的完整性及生理机能造成损害。药物本身具有毒副作用,其对人体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在对病理组织发挥药物功能的同时也可能损伤正常的细胞。手术尤其是外科手术,可能需要在正常并完整的皮肤表面切开,以直接对病理组织进行处理,这对患者也是损害。但医疗手段侵害人体的目的是缓解病情,挽救生命,因此具有正当性。
医疗行为依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以下类型:①依据目的不同,分为诊疗性医疗行为和非诊疗性医疗行为。诊疗性医疗行为,是指以治疗疾病追求健康为目的的医疗行为,这是狭义的医疗行为。非诊疗性医疗行为,是指不以治疗疾病追求健康为目的的医疗行为。例如,无疾病的医疗美容整形、人工授精、变性手术、人工流产等。②依据内容不同,分为主导性医疗行为和辅助性医疗行为。主导性医疗行为,是指对患者疾病的预防和诊治起决定性作用的医疗行为,主要指临床科室医师的行为。辅助性医疗行为,是指在临床医师的指导或指示下,由其他非临床科室即医技科室完成的医疗行为。医技科室,是指辅助临床科室进行诊断、治疗的科室,例如影像、药剂、检验等。③依据医疗技术的成熟度不同,分为临床性医疗行为和试验性医疗行为。临床性医疗行为,是指医疗方法和技术经过动物及人体实验证明,医学上公认其治疗效果并广泛采用的医疗行为。试验性医疗行为,是指以研究和开发医疗技术、增进医学知识为目的,在动物实验成功后,初期对人体进行的尚未证实和尚未完全把握的医疗行为,又称人体实验或临床试验。试验性医疗行为一般可分为:①医疗技术临床试验。在动物实验成功后,初期对人体进行的尚未证实和尚未完全把握的医疗技术。医学科学快速发展,医疗新技术也层出不穷。医疗新技术的临床试验,有利于医学科学的不断进步,促进人类身体健康。通过此类科学试验,使得医务人员的科学水平和临床技术都得到了提高,促进了现代医学科学的可持续发展。②药物临床试验。在动物实验成功后,初期对人体进行的尚未证实和尚未完全把握效应的新药物,以证实或揭示新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据此证明新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新药临床试验分为Ⅰ、Ⅱ、Ⅲ、Ⅳ期。Ⅰ期临床试验为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主要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订给药方案提供依据。Ⅱ期临床试验为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证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Ⅲ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Ⅲ期临床试验为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证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Ⅳ期临床试验为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③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医疗机构对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按照规定进行试用或验证的过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目的是评价受试产品是否具有预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分为医疗器械临床试用和医疗器械临床验证。医疗器械临床试用是指通过临床使用来验证该医疗器械理论原理、基本结构、性能等要素能否保证安全性、有效性。医疗器械临床验证是指通过临床使用来验证该医疗器械与已上市同类产品的主要结构、性能等要素是否实质性等同,是否具有同样的安全性、有效性。
西南医院发起倡导“人民医生”行动,图为2005年12月19日,一位医生在为患者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