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企业可分为国内航运企业和国际航运企业。在中国,国内航运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也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取得国内水路运输经营水运经营资质,从事长江、珠江及其他内河和国内沿海水路运输的企业;国际航运企业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取得国际航运经营资格的企业。根据《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国际航运企业以从事国际船舶运输业务为主,即使用自有或者经营的船舶、舱位,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服务以及为完成这些服务而围绕其船舶、所载旅客或者货物开展的相关活动,包括签订有关协议、接受定舱、商定和收取运费、签发提单及其他相关运输单证、安排货物装卸、安排保管、进行货物交接、安排中转运输和船舶进出港等活动。
航运企业又可细分为班轮运输企业和不定期船运输企业。班轮运输企业是指以自有或者经营的船舶,或者以共同派船、舱位互换、联合经营等方式,在固定的港口之间提供的定期国际海上货物或旅客运输的航运企业。不定期船运输企业是指经营不定期业务的航运企业。
还可分为中国航运企业和外国航运企业,以及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