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证由证件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机动车行驶证主页正面是文字信息,主页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机动车行驶证主页主要载明基本车辆信息,如“号牌号码”“车辆类型”“所有人”“住址”“使用性质”“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注册日期”“发证日期”等。机动车行驶证副页除了需要载明“号牌号码”“档案编号”外,应当载明用于车辆安全检查时在执法现场需要核查的主要信息,如“核定载人数”“总质量”“整备质量”“核定载质量”“外廓尺寸”“准牵引总质量”“备注(多用于注明营运车辆的强制报废年限或里程)”“检验记录”等。
机动车行驶证是交通警察在交通执勤执法过程中对车辆实施检查时必须要查验的车辆通行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是交通警察在交通检查过程中获取车辆信息的主要载体,所载明的信息是判断机动车当前技术状况或使用状况是否合乎法律法规规定的主要依据。机动车行驶证必须由法定的车辆登记机关核发。机动车行驶证的制作必须按照相关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采用具有防伪技术的证芯和塑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