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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避碰

/preventing collisions at sea/
条目作者卜仁祥

卜仁祥

最后更新 2022-01-20
浏览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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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或防止船舶碰撞事故的行为、技能和学问。是船舶航行值班时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船舶驾驶人员须掌握的航海技能,也是航海专业人员重要的研究方向。

英文名称
preventing collisions at sea
所属学科
交通运输工程 水路运输

船舶碰撞事故发生率较高、危害较大,易引起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水域环境污染,因此,船舶避碰一直受到航海界的高度重视。统计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规律有助于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或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的经A.884(21)修正的A.849(20)决议和MSC/Circ.953通函将海事事故分为8个类别,碰撞和触碰(collision and contact)事故居于首位。中国于2014年发布的《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将列入统计的水上交通事故分为10个类别,碰撞事故为第一类。海事统计结果表明,高达90%以上的碰撞事故是由人为因素引起,船舶避碰需要解决的问题仍然是人为因素。

船舶碰撞特指船舶与船舶之间发生的导致船舶损坏、人员伤亡、货物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物理接触。早期的船舶主要为木质,动力也以人力和风力为主,航速较低,但碰撞仍然可能造成船舶结构损坏、人员或货物损失甚至船舶的倾覆或沉没。现代船舶的大型化、高速化发展趋势以及各种危险货物水上运输船舶的出现,导致碰撞事故一旦发生往往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在航船舶需要防止和避免和其他船舶发生碰撞。

船舶碰撞以及避碰是伴随船舶同时出现、诞生的。船舶避碰行为应当遵守的规范也随水上交通运输的发展而发展,并由不成文的通常做法逐渐演变为成文的规章制度甚至法律规范,这些规范也是解决碰撞责任纠纷的主要依据。最早的避碰行为规范可以追溯至公元前的《罗德海法》(以《罗德海法》命名的法律汇编的真实性尚存在一定的质疑),其中规定了在航帆船与锚泊或松帆的帆船之间的避让责任、义务以及碰撞责任与赔偿原则。随着航海的发展,船舶种类逐渐增多,通航密度增大,航速提高,会遇局面趋于复杂化,避碰行为规范也随之发展。

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主管机关针对某些特殊水域制定的特殊避碰规定(地方规则)、海上通常做法、特殊情况要求的戒备(紧急处理)。由于水面航行船舶操纵受风、流等外界因素影响较大,所以船舶避碰的主要原则是远距离驶过让清、避免形成紧迫局面。船舶避碰以人决策为主,要求船舶显示适当的号灯、号型以表明种类和状态,驾驶人员通过视觉、听觉以及雷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等其他手段发现、识别来船并评估局面,如果存在碰撞危险(risk of collision),则根据当时情况和相关的要求采取避碰行动。开阔水域船舶避碰行动以转向为主,受限水域和必要情况下则应当使用主机控制船速。

导航仪器提供的信息只供驾驶人员参考,智能自主避碰尚处于研发阶段。近来,无人驾驶船发展对船舶避碰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船舶避碰智能化也是必然的发展方向。

船舶避碰示意图船舶避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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