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药分为传统植物药和现代植物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生产的植物提取物为现代植物药。西方习惯于将植物药称为天然药物。欧洲共同体所定义的植物药产品不仅仅是单一药用植物,还可以是多种植物药配伍(herbal medical products)、含有专一植物活性成分或是植物提取物、被运用于医疗目的的医药用品。
植物药制剂已经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传统的丹、丸、膏、散。第二阶段,是以水醇法或醇水法为主的提取、粗处理技术与现代工业制剂技术相结合而制成中成药。第三阶段,是运用现代分离技术和检测技术精制化和定量化的现代植物药。现代植物药与植物提取物的概念在内涵上存在着交叉性。现代植物药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提取物为基础的,植物提取物是现代植物药的主要原料和组成部分。植物药的三个阶段只是说明它们产生的时间顺序,并不表示后一阶段会取代或取消前一阶段。正如化学药不能取消天然药物、生物药也不能取消化学药一样。但后一层次比前一层次体现或运用了更多的现代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