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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

/collective operation/
条目作者张彤

张彤

最后更新 2024-12-04
浏览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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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的经济体制的经济部门或企业采用由产权各方选派代表对该部门或企业进行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管理方式。

英文名称
collective operation
所属学科
农林经济管理

集体经营的初始资产和资金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新增财产归集体所有,并根据选定的分配机制在集体成员内分配,如基于集体成员资格权、股份比例、劳动贡献等。其目标是使资本与成员相结合,实现共同富裕。

集体经营的主要内容包括计划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和收益分配等。在农村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地区性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或企业,范围涵盖生产、销售、金融等领域;在城镇一般是地方政府或组织下的中小型工商企业。

1954~1978年,中国农村先后出现过多种集体经营方式,包括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等。这些农村集体经营组织在国家方针、政策和计划指导下发展生产,自行决定其生产计划、经营管理模式和收益分配。除早期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经营方式因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往往难以解决责、权、利三者的关系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政府放开对农业生产的直接统筹管理,农村的生产经营方式逐步改变为以农户为主的家庭自主经营。而后兴起的集体经营方式主要体现在农业合作组织或生产服务领域,其运营相对独立,并改革了组织责任模式,如采用承包经营责任制、厂长(经理)负责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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