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内水路运输按照经营区域分为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见图),按照业务种类分为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其中,货物运输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包含拖航。危险货物运输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包括液化气体船运输、化学品船运输、成品油船运输和原油船运输。旅客运输包括普通客船运输、客货船运输和滚装客船运输。
根据2016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的规定,国内水路运输是指始发港、挂靠港和目的港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通航水域内使用船舶从事的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具体实施有关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的经营许可。省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具体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向社会公布。但个人从事内河省际、省内普通货物运输的经营许可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具体实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