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能圈是由德国农业经济学家和农业地理学家J.H.von 屠能[注]在其著作《孤立国同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中提出的农业区位概念。屠能认为,农业土地利用类型和农业土地经营集约化程度不仅取决于土地的天然特性,更依赖于当时的经济状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尤其是农业生产用地到农产品消费地(市场)的距离。这样屠能就从农业土地利用的角度对农业生产区位选择进行了研究分析。
屠能具体分析了农业生产者定居在一个城镇周围的情况。假定农产品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农业生产者为“价格接受者”。那么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农业生产者的作物种植选择决策(即种哪种作物),将取决于其耕地与市场之间的距离。相对运输成本(指运输费用或转移成本与产品价格的比值)较贵的产品应在城镇附近种植,而相对运输成本较便宜的产品应在离城镇较远的地方种植。
同时,屠能的上述理论还证实了:某一生产要素获得的租金可能不仅与该生产要素的质量有关,而且与其区位也有关系。为了阐明距离对农业土地利用类型的影响,屠能先做如下假设:①在一个大面积的区域内,有一个圆形范围的“国家”,其中有人居住和耕种,而这个“国家”以外的区域是大片不能耕种的土地。②这个“国家”的土地是一定的,而且完全被投入使用,并且要获得尽可能高的净收入。③在这个“国家”只有一个城市,且位于中心位置,其他都是农业用地,城市是农产品消费的中心。④在城市和其郊区之间只有陆上道路交通联系。⑤在这个“国家”中,各地气候特点和土壤质量都是相同的。⑥运输费用与农产品的质量和生产地到消费市场的距离成正比。
从这些假设条件出发,屠能推导出关于土地利用类型的结论:在距城市较近的郊区,可以生产易腐烂的、不适于长途运输或者是重量大、单位质量价格较低的农产品。这些农产品,如在距城市较远的地方生产,其成本(生产成本加运费)就会超过在城市的销售价格,因此在经济上不合算。由于城市中每种农产品的销售价格都是一定的,生产这种农产品的企业越靠近城市,其净收入越高。但当靠近消费中心的农业企业的产品不能全部满足市场需求时,市场价格就将提高,进而扩展该农产品的生产范围。相反,如果某种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可以从城市近郊得到满足,那么距离市场远一些的企业就应种植单位质量价格较高的农产品,使得生产资料和劳动费用的相对下降,其结果是随着到消费市场距离的增加,土地经营越来越粗放,而距离城市最近的郊区,其经营最集约。这样农业生产区位布局和集约化程度就呈现出围绕城市消费市场的圈层变化特点。
在屠能圈中,中心的部分为消费市场,其外部每一圈的土地利用类型如下:第一圈距离市场最近,适宜种植园艺作物、饲养奶牛以及种植饲料、土豆和甜菜等;第二圈适宜发展林业,因为它的产品量大,运费较高;第三圈适宜发展以集约程度较高的方式种植的农作物,并实行二年轮作制;第四圈适宜种植牧草以用于放牧以及种植粮食作物,但不实行集约生产;第五圈适宜实行粗放的三年轮作制;第六圈适宜放牧,也可以实行粗放的种植业;第六圈以外的地区,由于距离消费地太遥远,因而只能供狩猎使用。
从经济的角度看,屠能圈的核心内容是农业生产者所处位置的级差地租问题。位置级差地租可以解释为土地作经济利用时的价格,它与需求之间呈现出正相关关系,这是对李嘉图地租学说的补充。这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经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