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是为了能够更加及时、全面、准确的了解全国各地区居民的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检测各地区居民的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消费水平、生活质量,服务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的制定提供数据来源。
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方案,以全国各地区住户及其家庭成员为调查对象,搜集居民收入、消费和其他生活状况数据的活动。
开展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是为了能够更加及时、全面、准确的了解全国各地区居民的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检测各地区居民的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消费水平、生活质量,服务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的制定提供数据来源。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由分省住户调查和分市住户调查两部分组成。
分省住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
分市住户调查中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汇总指标的名称、分类标准、计算方法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中的规定一致,其他记账项目、问卷项目、汇总指标在不影响收支汇总指标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但必须与汇总指标体系的分类标准保持一致。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负责组织和牵头各地区的具体调查工作。
国家统计局负责制定调查方案,组织调查实施,监督调查过程,审核、处理、汇总调查数据,发布全国和分省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和生活状况数据。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负责组织分省住户调查工作。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按照调查方案的规定,负责组织分省住户调查工作,并牵头负责本地区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省级统计局负责做好调查制度布置以及数据发布等相关工作。
国家统计局使用统一的抽样框,以省为总体,在对县级调查网点代表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采用分层、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抽选调查住宅,确定调查户。抽中调查小区五年内保持不变。样本住户的调查周期为两或三年,第三年末在调查小区内一次性全部轮换。
国家统计局组织各调查总队按照国家规定的抽样框和抽样方法,在分省住户调查样本的基础上,补充抽选提高分市县代表性的扩充样本,共同组成分市县住户调查样本。
住户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础数据。
采用调查户记日记账的方式,对调查户每天发生的现金收支项目,在账册上分开记清所有收支项目的数量、单位、金额;对实物收入和消费,要按规定方法折算成现金收入和支出进行逐项登记。通过调查员入户访问辅之以统一的调查问卷,收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及其他民生状况等资料。
调查人员定期对调查户的样本信息、记账数据和问卷调查数据进行编码、录入、审核,并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由国家统计局直接汇总计算并按时发布居民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农村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基尼系数、恩格尔系数等重要民生数据。国家统计局定期抽取6000个调查户进行电话回访,评估调查样本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