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6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了重点谋划,细化了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了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纲领性文件。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出台的第一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年行动纲领。
- 英文名称
- National Strategic Plan for Rural Revitalization(2018—2022)
- 所属学科
- 农林经济管理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围绕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重点从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8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了82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
《规划》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按照分3个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设定了阶段性目标,明确了今后5年的重点任务,首次建立了乡村振兴指标体系,提出了22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3项、预期性指标19项。
《规划》提出,要始终遵循8个基本原则,即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规划》发展目标和远景谋划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规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明确了阶段性重点任务。①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同时,通过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②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遵循,促进乡村生态宜居。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坚定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③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促进乡风文明。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推动乡村文化振兴。④以构建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为重点,促进乡村治理有效。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⑤以确保实现全面小康为目标,促进乡村生活富裕。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共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做出的重大决策。《规划》对指导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全局性和历史性意义。对于解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党的执政宗旨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