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基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社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等类型。
居住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建的基本原则,根据各层级城市居住区对应的居住人口规模或住宅建筑面积规模配套建设相应的居住生活设施。中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以人适宜的步行时间及其可达路程划定居住生活的范围,将城市居住区划分为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和居住街坊4个规模层级,同时提出各层级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的生活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要求。
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基本上可让居民在步行15分钟内(步行距离800~1000米范围)满足日常的物质与文化生活需求,通常服务于50000~100000人。主要配套项目包括:初中、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门诊部、养老院、老年养护院、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级)、司法所及体育场馆或全民健身中心、派出所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场、餐饮店、银行营业网点、电信营业网点、邮政营业网点及健身房等商业服务业设施;公交车站及公交首末站、轨道交通站点、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停车场(库)等交通设施;开闭所及燃气调压站、供热站或热交换站、通信机房、有线电视基站、燃料供应站、垃圾转运站、消防站、市政燃气服务网点和应急抢修站等公用设施。
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图1),基本上可让居民在步行10分钟内(步行距离500米范围)满足日常基本物质与文化生活需求,通常服务于15000~25000人。主要配套项目包括:小学、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或必要时设置初中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场、菜市场或生鲜超市、餐饮点、银行营业网点、电信营业网点及健身房等商业服务业设施;公交车站及公交首末站、轨道交通站点、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停车场(库)等交通设施;开闭所及燃气调压站、供热站或热交换站、通信机房、有线电视基站、燃料供应站、垃圾转运站、市政燃气服务网点和应急抢修站等公用设施。
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统称为社区服务设施,基本上可让居民在步行5分钟内(步行距离300米范围)满足日常的基本物质与文化生活需求,通常服务于5000~12000人。主要配套项目包括:社区综合服务站(含居委会、治安联防站、残疾人康复室等)、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活动站、老年活动站)、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含球类运动)或健身场地(含老年人户外活动场地,图2)、幼儿园、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社区商业网点(含超市、药店、洗衣店、理发店等)、再生资源回收点、生活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等应配建设施,以及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需配建的托儿所、社区食堂、社区卫生服务站、公交站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场所等生活服务设施。
居住街坊配套设施是城市居住区最基层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服务于本街坊居民,解决居民日常最基本或应急性需求,主要配套项目包括:物业管理用房、便利店、活动场地、邮件与快递送达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停车场(库)等设施。
将人对居住生活必需的服务设施列为居住区配套设施,明确并强化了居住区空间范围及其居住人口规模、住宅建设规模对设施配套的匹配关系,有利于从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层面为各层级城市居住区居民的生活服务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