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可以分为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在著作权法的概念下,符合作品特征需要把握以下要点:①作品应当具备独创性。独创性不是新颖性,一部作品缺乏新意不影响它成为作品;独创性要求具备创作活动的特性,复制不是创作,提供物质支持、提供咨询或组织服务也不是创作。②作品应当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内心构思、思想感情被表达出来之前不是作品。③作品是智力成果。大自然形成的“天然艺术品”不构成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