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适用于民用建筑中集中管理的空调通风系统的常规运行管理,以及在发生空调通风系统相关的突发性事件时,应采取的相关应急运行管理的强制性工程标准。
- 英文名称
- Code for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 所属学科
- 土木工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空调通风系统已在众多建筑之中普及并成为重要设施。中国空调通风系统迅速普及发展中,存在着大量的问题,需要进行指导和规范。特别是能源的紧缺形势迫使国家和社会对节能高度重视,以及2003年突发“非典”之后,人们对室内卫生通风的要求、对空调系统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要求都需要体现在技术和管理标准之中。同时,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水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使用功能效果、设备寿命、能耗大小、室内卫生、系统操作人员人身安全以及空调用户的身体健康等许多重要方面,人们对于这些方面的认识越来越深入,也越来越重视。
在此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下达建标[2003]102号文件“关于印发《二〇〇二~二〇〇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本规范正式立项,由建设部主管,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会同国内有关高等院校、质检和运行管理等单位共同编制。
2003年6月,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召开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编制的定位、技术原则和主要内容,形成了编制大纲、分工、编制程序和进度计划。会后编制组组织各位专家编写并汇总形成规范初稿,编制期间多次与行业专家交换意见,深入磋商,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非典”事件的经验教训、“电荒”和“应对突发事件紧急预案”等社会关注重点,进行应对调整,不断修改,最终确定了送审稿。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于2005年6月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召开了《规范》送审稿审查会,来自高等院校、科研设计院所、质量监督、产品生产单位的专家和编制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审查专家组通过深入细致的全面审查和认真讨论评议,通过了《规范》送审稿。2005年11月,本规范由建设部正式批准颁布为国家标准,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分为5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管理要求、技术要求、运行管理综合评价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措施等。
空调通风系统是一个复杂的整体系统,系统自身就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地域差异、气候条件、使用习惯等方面也带来了系统和功能的多元化,这些因素为编制运行管理规范带来了一定困难,同时作为建设工程,空调通风系统运行使用效果好坏的责任难以界定。本规范综合考虑了上述诸因素,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强调在运行中达到设计要求,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挥系统效能,延长使用寿命,节省运行能耗,具有较好的适用性。此外,规范中提出的目标和参数比较合理,符合实际经验和现状水平,适应社会经济及技术发展水平;首次提出的效果评价方法,坚持服务用户的出发点,具有市场服务的实用价值;首次提出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措施,具有一定前瞻性和指导作用。该规范是中国第一部针对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方面的国家标准,将对规范行业市场、推动其发展与进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规范根据中国国情,依据实践经验,吸收先进成果,具有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总体上达到了中国先进水平。
现行《空调通风运行管理规范》(GB 50365—2005)是新编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3]169号文件《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下达了《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的修订任务,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担任主编,本规范的修订版已在2016年12月完成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