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实验室由其所隔离的微生物的危险程度确定。中国于20世纪90年代初曾制定有微生物危险度标准。2004年颁布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5年和2006年又颁布了动物间和人间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共分为4类。①一类,属高度危害性。指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中国尚未发现或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②二类,属重度危害性。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致病,比较容易直接或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③三类,属低度危害性。指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④四类,属微度危害性。指危险性小,低致病、实验室感染机会少的兽用生物制品、疫苗生产用的各种弱毒病原微生物,以及不属于一、二、三类的各种低毒力的病原微生物。
美国、日本等国家生物危险度分类的高低正好和中国的相反,4级危险度最高。各国一直沿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NIM)的由低到高分类,即由P1到P4。世界各国生物安全实验室标准由低到高分为4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