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用来鉴定学习者处于哪个学习阶段并评价教学对某个特定的学习结果是否适宜。学习目标分类说对教师来说主要是一种工具,帮助教师进行教学设计和评估,提高教学效果。较有影响的学习目标分类框架主要都是针对认知领域,情感与态度领域的学习目标研究较少。
学习分类学说
用来描述教育者期待通过教学让学生获得学习行为或特征的理论框架。
- 英文名称
- taxonomy of learning
- 主要代表人物
- B.S.布卢姆、L.W.安德森、R.M.加涅、J.B.毕格斯
- 所属学科
- 心理学
在学习分类领域,最有影响的是美国心理学家B.S.布卢姆提出的教育目标分类学,他将学习目标分为3个领域:认知、情感和心理动作。但他只对认知领域的目标进行了详细研究,并于1956年出版了《教育目标分类学,教育目标的分类,手册I:认知领域》,将教学目标分为知识、理解、应用、分析、评价5个水平。这个目标分类是按照从简单到复杂、由具体到抽象的原则排列的。不仅如此,这5个层次是可以累加的,掌握相对简单的类别是进一步掌握复杂类别的前提。根据学习的结果来设定教学目标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某个学科内容本身;二是描述用这个知识内容做什么。因此在界定教学目标时要有一个名词和一个动词。名词代表知识内容,动词代表掌握程度。在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体系中,第一个目标是知识,它实际上包含了名词与动词两个属性,在名词方面,它代表的是各种知识的子类;在动词方面它代表的是能够回忆或再认知识。知识的这种二元属性使得它不同于其他各个目标。研究发现,教师在用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的方法设计学习目标时,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知识层面的目标过多。另一个问题是课堂中提问也多以回忆事实为主,缺少高层次的问题不利于高水平学习的发生。
鉴于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存在目标层次缺少内部一致性,有些类别与技能存在交叉,高层次类别没有涵盖高阶思维技能等问题,有必要对学习目标分类进行修订。2001年,L.W.安德森等人对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做了重要修订,将一维的分类系统变为二维的分类系统,从知识类型和认知过程两个维度定义教学目标。在知识维度方面,吸收了认知心理学关于知识分类的观点,分为事实性知识、概念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和元认知知识(反省认知);在认知维度方面,分为记忆、理解、应用、分析、评价和创造。两个维度构成一个4×6的表格,可以将一节课或一个单元的教学目标清晰准确地呈现出来,教师的教学设计与教学评价均可依据该表进行(见表)。
安德森修订的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表
知识维度 | 认知过程维度 | |||||
记忆 | 理解 | 应用 | 分析 | 评价 | 创造 | |
事实性知识 | ||||||
概念性知识 | ||||||
程序性知识 | ||||||
元认知知识 |
美国心理学家R.M.加涅认为,当把学习视为过程而不是内容领域时,可以将学习分为5个领域:动作技能、言语信息、智力技能、认知策略和态度。动作技能学习与其他学习最大的不同在于它可以经过练习不断提高。言语信息包括事实、原理和推论,是构成课程的主体,即通常所说的知识。智力技能是运用言语信息及知识的技能,通常需要获得一些前提技能才能发展起来。认知策略是对自己的学习、记忆和思考进行自我管理。态度学习最好的方式是榜样示范和替代强化。加涅认为这些领域是超越学科内容的,每个领域都有相应的学习条件,教学设计应针对学习的结果与条件进行。
由J.B.毕格斯等人提出的SOLO(可观察的学习结果)分类学在高等教育中很有影响,该模型是基于学生对测验的反应提出的。他们将学习分为5个水平,水平一是前结构化的,学生并不理解要学习的知识。水平二和水平三分别为单一结构和多元结构,都属于浅层学习,知识量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学生可以理解不同观点之间的关系。水平四和水平五分别是关系及拓展抽象,思维品质只有到了关系层次才可能发展出批判性思维,而拓展抽象层次则让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原理与法则解释、预测更广阔情境中的新问题。SOLO分类法可以帮助教师设计学习结果、教学方法和评估任务,帮助学生的理解从低水平向高水平发展。在SOLO分类学中,并不需要学生通过所有的学习水平,或者要求其起点相同;也不需要在每门课程中都达成5种水平,但至少应该尝试在某些课程方面达到水平四。在获得学位时,至少有相当比例的学生可以达到水平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