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形象识别系统(VIS)是企业形象识别系统设计(CIS)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将抽象的企业经营理念、战略目标、服务内容、制度文化等加以形象化、同一化、系统化、规范化的表现,并借助于多种应用载体,全面传播企业信息,以达到被辨识、记忆和认同的效果,从而塑造独特的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的形象力、传播力和竞争力。
人类对于信息的获取,有八成以上来自视觉。因此,通过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规划、设计和传播来整体塑造企业、机构形象,成为经营战略的重要手段。历史上早期的商业活动中,就有通过视觉形象作为经营主体的标记和象征的例子。例如,中国北宋时期的济南刘家功夫针铺“认门前白兔儿为记”的仿单招纸,又如传统工商业的招牌匾额、幌子、彩楼,以及悬挂实物的米铺、药铺、酒馆和钱庄等,都是为了达到标识和辨识经营者的目的。只是这些早期的设计活动大都是零散的、自发的,尚未形成一种系统的设计思考,也未建立起整体的设计规范与设计方法。
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是伴随着商业社会的发展以及现代企业的竞争环境与经营思想演化逐渐形成的。20世纪初期,“系统设计”的思想开始在企业经营领域萌芽。1914年,德国设计师P.贝伦斯[注]为德国AEG电器公司设计了世界上最早的现代主义风格企业标志。至20世纪60年代,美国企业开始广泛地将企业形象视为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CIS概念出现以前,曾经有“产业规划”(Industrial Design)、“企业设计”(Corporate Design)、“企业形貌”(Corporate Look)、“设计政策”(Design Policy)等称谓,之后统称为“企业识别”(Corporate Identity)。而经此研究领域规划出来的设计系统,即称之为“企业识别系统”(Corporate Identification System),简称CIS。60年代末,日本人在视觉形象设计之上又加入了企业文化和经营行为识别等内容,并在70年代形成了由MI、BI、VI构成的CIS理论体系。自此,VIS成为CIS理论框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是由含基础要素和应用系统在内的一系列视觉符号及其使用规范构成的。其中,基础要素主要包括:企业标志、企业标准字体、标准色彩、辅助图形、吉祥物、宣传口号,以及各种视觉符号与色彩的标准组合规范;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办公事务用品、产品包装、广告媒体、网络传播、印刷出版、建筑环境、环境导示、陈列展示、交通工具、服饰服装、旗帜招牌、公关礼品等。因企业规模不同,事业领域不同,设计需求也不尽相同,应用设计项目会有所增减。
狭义来说,VIS是CIS理论框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专指企业形象的视觉识别。但如果脱离CIS体系来看,任何一个希望以视觉形象设计来达成与他者差异化识别,以统一、一致、持续的形象传播来凸显其个性与特征的主体,或传达其鲜明的主张和价值观念的个人、团体、品牌、活动、赛事、城市、地域、国家等,都可以成为VIS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