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书表通常由国家海图出版机构编制。可供航海人员查询海区的各种航海信息,提供船舶航行依据,辅助海图使用,保证船舶海上航行安全。也是国家海洋资源管理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
航海书表
航海人员制订航行计划、设计航线和船舶航行参考使用的工具书。
- 英文名称
- nautical publications
- 所属学科
- 测绘学
航海书表先于海图问世。中国编制航海书表的历史源远流长,现存最早的与航路指南相近的航海书表为12世纪初期北宋末年出版的《宣和奉使高丽图经》中的舟楫一卷和海道六卷,书中对船舶、海上航路和航行日程等均有翔实记述。明、清两代的航海资料版本更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多年的自主开发和编写,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航海书表体系,出版的航海书表的记述范围覆盖中国海区,同时出版了部分国外海区的航海书表。
航海书表按编写内容不同分为3大类:①航海资料。以文字记述为主,主要介绍海区或港口的水文、气象、水道、锚地、航行障碍物、航线、靠泊设备,以及航行规定等情况,收录国际海事组织等组织或机构发布的有关航海的公约和规则,主要包括《航路指南》《港口指南》《港口资料》《船舶定线制》《国际信号规则》等。②航海表簿。以表格形式为主,用于记载航路里程、潮汐预报、人工航标、天文定位查算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主要包括《中国沿海航行里程表》《世界港口里程表》《潮汐表》《航标表》《无线电信号表》《航海天文历》《太阳和月亮出没时刻表》《天体高度方位表》等专用表簿,还包括供航海人员填写使用的各类航海登记手册。③航海通告。发布航海图书修正和航行安全事项的定期出版物。航海书表按载体形式可分为纸质航海书表和电子航海书表;按使用对象可分为军用航海书表和民用航海书表等。
航海书表编制时,根据内容不同通常需要遵循固定的体例和规则。国际海道测量组织(IHO)关于航海出版物的决议M-3中对《航路指南》《无线电信号表》《航海通告》《潮汐表》等航海书表的编制做了规定。中国在航海书表的编制方面制定了多项国家标准和国家军用标准,包括《航海通告编写规范》《中国航路指南编写规范》《中国沿海航标表编写规范》《港口资料编写要求》等。
区别于普通书籍,需要不断更新是航海书表的重要特征。航海书表的更新方式有小改正、补编和改版3种。小改正是航海书表的使用者和保管者根据航海通告对航海书表的改正;补编是将一册航海书表需改动的内容汇编成册出版,包括补充一些大篇幅的资料,多用于航路指南;改版是根据新资料重新编制出版航海书表,改版的书表出版后,旧版书表即行作废。
扩展阅读
- 李树军,肖京国.海图识图常识.天津:中国航海图书出版社,2009.
- 李进杰.航海图书出版指南.北京:海潮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