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土地市场是进行土地这一特殊商品交换活动的场所,是一种有形的市场,如土地交易所、不动产交易所等。广义土地市场是土地商品在交换流通过程中引发的一切经济关系的总和。一般谈论较多的是广义的土地市场,包括中间商、代理商、金融信用、广告信息等一切构成土地产权交换关系的经营性活动。
土地市场的主体是土地买卖双方,客体是土地及其产权关系。土地价格是市场的中心。土地市场也可以说是土地供求双方为确定土地交换价格而进行的一切活动或安排。土地市场有资源配置、价格管理、收益分配、市场法律和土地中介服务等构成体系。
在中国,土地市场分为土地一级市场和土地二级市场。其中土地一级市场指由国家垄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土地二级市场指土地使用者之间有偿转让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在“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村土地市场主要表现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四荒”地拍卖、土地股份化等方面,并发展出专业化的农村土地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