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颜色是土壤重要的物理性质,与土壤有机质含量、水分含量、暗色矿物(如氧化铁、氧化锰、黑云母等)含量、浅色矿物(如二氧化硅、氧化铝、碳酸钙等)含量密切相关。因此,土壤颜色是土壤物质组成及其性质的反应,也是判断和研究成土环境、土壤类型及其肥力特征的重要依据。
在土壤调查过程中为了使土壤颜色的描述科学化(避免主观任意性),真正能反应土壤颜色的本质,普遍采用以蒙塞尔颜色系统为基础的标准色卡比色法,即根据颜色的视觉特点制定的颜色分类和标定系统,将土壤表面色的色调、明度、饱和度三种基本特性全部表示出来,包含约428个标准比色卡。其颜色命名系统用颜色的色调、亮度、彩度三属性来表示。①色调。又称色彩、色别。土壤所呈现的颜色,与光的波长有关。包括(红)、黄(Y)、绿(G)、蓝(B)、紫(P)五个主色调,还有黄红(YR)、绿黄(GY)、蓝绿(BG)、紫蓝(PB)、红紫(RP)五个半色调或补充色调,每一个半色调又进一步划分为四个等级,如2.5YR、5YR、7.5YR、10YR等。②亮度。土壤颜色的相对亮度。又称色值。以无彩色(Neutral color,符号N)为基准,把绝对黑作为0,绝对白作为10,分为10级,以1/、2/,3/、4/…、10/表示由黑到白逐渐变亮的亮度。③彩度。又称饱和度。光谱色的相对纯度,即一般所理解的浓淡程度,或纯的单色光被白光“冲稀”的程度。土壤彩度在0~8范围内按间隔一单位分级,以/1、/2、/3、/4、…、/8表示,由浓到淡。土壤颜色命名法是颜色名称+蒙塞尔颜色标量,如淡棕(7.5YR5/6),暗棕(7.5YR3/4),5/6和3/4不是分数关系,不能相互约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