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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济法

/Song rules on poverty relief/
条目作者张文

张文

最后更新 2022-01-20
浏览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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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宋代发布的以养济院为依托的救助贫困人口的法规,系南宋时期济贫事项的指导性文件。

英文名称
Song rules on poverty relief
颁布时间
1143

绍兴(1131~1162)初年,绍兴府和临安府先后出现名为养济院的福利机构,主要收养癃老废疾。绍兴十三年(1143),发布养济法,规定:养济院主要收养鳏寡孤独贫乏不能自存与乞丐者,提供食宿和医疗救助,内容承袭居养法与安济法(所谓养济,即居养、安济的合称)。每年十一月一日起支给常平钱米,来年二月底终止(此后屡有宽展,一般为三月底);每名日支米一升、钱十文,小儿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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