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论”这一概念出自英国生物学家C.R.达尔文于1859年出版的著作《物种起源》。达尔文认为生物进化基于自然选择的规律,各个物种遵循了一条物竞天择的自然法则,并呈现出了进化的轨迹。几乎同一个时期,A.R.华莱士曾独立研究过进化问题,最终达尔文代替华莱士在1858年的一次学术会议上宣读了研究结果。事实上华莱士和达尔文的思想同出一辙,他们均否定了自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后持续了数世纪的物种序列不变的观念。受英国人口学家T.R.马尔萨斯《人口论》的启发,他们的研究指出,在人群中常常可观察到个体的变异,即在适应外部环境的过程中,人体一方面有消亡的现象,另一方面还有变异的情况,他们把这一过程称为“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当时还没有遗传学成果的支持。
随着奥地利遗传学家G.J.孟德尔等人发现遗传法则,自1930年后集团遗传学的发展进一步强化了进化论作为人文、社会科学强有力的依据。之后英国生物学家T.H.赫胥黎、德国生物学家E.H.H.P.A.赫克尔(Ernst Heinrich Philipp August Haeckel, 1834~1919)和俄国生理学家K.A.基米里亚瑟夫(Kliment Arkadievich Timiryazev, 1843~1920)等进一步完善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思想体系,最终形成了自然科学界的达尔文主义。
进化论也影响了人种学、历史学、人文学等思想领域,出现了“社会进化论”的思想。19世纪,随着殖民主义的扩张,“弱肉强食”思想曾一度主导了整个社会发展的思想领域。1898年,赫胥黎在发表的论文中表达了围绕进化论在伦理问题上的担忧。严复将赫胥黎《进化论与伦理学文集》翻译成《天演论》,其中包含了诸如“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等基本思想,并未译介伦理方面的相关议题。
进化论对当时虔诚的基督徒影响很大,它颠覆了《圣经》中“上帝造万物”的基本认识。当代许多学者认为进化理论只停留在了理想主义状态,如赫胥黎把希望寄托在建设一个仁慈、和谐的英国;严复梦想建设一个富国强兵的中国。尽管许多社会科学家强烈地批评进化论思想,在人类学的分支学科,如在考古人类学、近代进化论和生态学方法中仍然保留了自然选择理论的大部分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