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由”,即凭证,记有所纳牙契税数额。田宅交易交纳契税后,官府颁给之。《庆元条法事类》卷四十七云:“出给纳讫凭由,付某人收执照会。”契税由买者独输。宋最初的契税率为4%。随着宋代财政问题的突出,税率不断增加,从4%调整至10.7%,其中10%是正税。《庆元条法事类》卷三十载:“人户每交易一十贯,纳正税钱一贯。”另0.7%为附加税。宋契税率增长的过程,是宋代国家财政不断吃紧而寻求解决的过程。宋代田宅买卖后的“投税凭由”乃后世“契尾”之滥觞,在田宅交易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页
[{"ID":42421,"Name":"历史学"},{"ID":43995,"Name":"中国历史"},{"ID":44111,"Name":"辽宋西夏金史"},{"ID":44115,"Name":"法史"}]
. 历史学 . 中国历史 . 辽宋西夏金史 . 法史投税凭由
/deed tax payment receipt/
最后更新 2022-12-02
浏览 106次
中国宋代交纳田宅交易税的记录凭证。
- 英文名称
- deed tax payment receipt
- 所属学科
- 中国历史
扩展阅读
- 戴建国.唐宋变革时期的法律与社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