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位于密歇根湖的南部,是美国中西部伊利诺伊州城市。在其城市发展过程中,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缔造了卓著的文化力量。芝加哥是现代主义芝加哥建筑学派的发源地,后进一步成为现代主义遗产保护运动的中心。芝加哥起源于印第安部落领地“Chigagou”,1780年第一位欧洲人在芝加哥定居并开设商店,开启了被英国与法国殖民的历史。1837年改名为芝加哥“Chicago”,成为美国法定城市。1871年芝加哥大火对美国产生重大影响,之后芝加哥得到快速的重建并很快恢复城市规模的增长。19世纪初芝加哥内战频繁,但人口规模与贸易活动频率依然增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发展。20世纪初,在芝加哥建筑师的带领下,芝加哥建筑学派逐渐兴起,城市中诸多建筑记录了芝加哥建筑学派的发展历史。
美国具有完善的历史保护相关的法律体系。1906年美国颁布《古物保护法》,这是第一部与历史保护相关的联邦法律。1935年《历史场所保护法》颁布,明确了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场所、建(构)筑物及遗址的保护程序和方法。1966年制定《国家历史保护法》,明确了联邦、州及地方政府的保护机构权责及相互关系,并建立了历史场所国家登录制度,完善了历史遗产保护体系。
19世纪60年代以来,政府资助的“城市更新”对居住区造成了大规模的整体性的破坏、由联邦公路基金主要资助的高速公路在社区内建设、迎合商业办公需求的房地产业在街区中迅速繁荣发展,这3个方面导致了芝加哥建成环境被大肆破坏。建成环境的破坏引起市民团体的关注与抗议。诸多现代主义设计师建筑作品被拆除,成为芝加哥公众的关注与抗议的导火索,促进了市民团体的形成,这些团体通过教育公众、向政府部门和机构施加压力,敦促美国政府实施多项政策来保护当地具有文化遗产价值的标志性建筑。
芝加哥历史遗产保护开始于非政府组织的推动。1966年建筑师们创立芝加哥建筑基金会,以挽救格莱斯纳住宅为契机,随后基金会逐渐发展为城市中建筑教育的重要力量,培训了大量志愿者并组织广受欢迎的优秀建筑观光活动。例如,格莱斯纳住宅被改造为独立的博物馆,成为区域内的城市地标建筑;克拉克住宅作为最古老的住宅之一则在芝加哥文化事务部的运作下成为住宅博物馆。20世纪90年代,非营利组织“灵感伙伴”帮助了许多社区维护了当地建筑,在这个过程中保护了城市建筑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后芝加哥政府机构逐渐发挥重要作用。1968年芝加哥市通过《芝加哥建筑地标条例》,同年芝加哥地标委员会成立。委员会后来发展为芝加哥规划和发展部下的一个部门,通过调查研究建筑及其周围土地或街区,向芝加哥城市议会提出确定其城市地标地位的建议,然后由反映市民意愿的市议会投票决定,截至2021年共有365处建筑被列为城市地标进行保护。
为了更好地反映芝加哥城市塑造的历史,芝加哥规划和发展部进行了主题框架论证分析。2019年,芝加哥规划和发展部参照国家公园管理局开发的方法,对芝加哥城市地标进行了审查,并将城市地标划分为8个主题:芝加哥的兴起、社会制度的创造和社会运动、文化价值观的表达、政治格局的塑造、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拓展、环境的改善、美国世界地位的变化。
芝加哥的人口主要由欧洲移民组成,因此芝加哥城市继承了来自欧洲的文明和管理理念,并为城市发展带来了多样化的属性,使城市发展借鉴了诸多成功经验。由于芝加哥城市移民多元,缺少城市历史积淀,芝加哥人更加注重移居后市民创造的历史,因此有更多的民间力量与非政府组织发起城市保护,进而造就了芝加哥人的身份认同感、荣誉感和归属感。自芝加哥城市保护运动开展以来,形成了以非政府机构主导、反映市民意愿的城市保护机制,在推动政府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后,使政府机构发挥了实质性作用,为城市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