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中,土壤有机质来自植物和动物残体。这些生物遗体经受分解,而提供土壤微生物能源、养分和土壤有机质。因此,动物残体一词最早出现在土壤学教科书中,来自死亡的禽、兽和土壤动物的躯体。由于养殖业和宠物饲养的发展,死亡动物遗体逐渐成为环境问题,构成潜在的污染源。因此,动物残体及其管理的概念自20世纪80年代始出现于养殖业管理和农业废弃物管理文献中。21世纪以来,因农业和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动物残体及其管理和处置日益成为农业环境管理和人类环境安全的热点,也成为环境服务和生物质循环产业的处理对象。
动物残体,狭义地仅指死亡动物的躯体或者其部分组织的环境残留,指土壤中的残留。广义地指自然界和人类生产活动中动物死亡所产生的躯体或其组织残留物,出现在饲养、运输到加工前的产业链过程。包括病死牲口、病死宠物及腐解产生的产物剩余。自然界,死亡动物残体在土壤和环境中分解,部分演化为土壤有机质,释放养分到土壤和环境。但在人为饲养环境中,死亡动物残体带有病原菌或抗生素、兽药残留,其丢弃后的分解,会导致土壤、水的污染,甚至产生较高的疫病发生风险和药物、抗生素等新型污染物的扩散风险,成为新型的农业污染物。宠物死亡后动物残体的丢弃同样可能对环境带来风险。
由于动物养殖的大规模产业化发展,养殖场中饲养动物死亡后的动物残体成为一种新型的生物质废弃物,因而死亡动物残体的处理成为农业和农村环境管理的一项任务。相应的,动物残体的安全收集、处理和循环利用也成为国家环境保护的任务和环境管理服务的产业。动物残体的处理首先需要安全收集与隔离、消毒和封存,然后可以采用好氧消解或堆肥、焚烧或气化以及炭化技术,进行有效地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作为农业的生物质废弃物,与农作物秸秆的处理和循环利用相比,动物残体的处理和循环利用仍有待技术创新和产业机制的组织,这是农业环境保护领域相对薄弱的方面。